受新冠肺炎疫情及管控措施影响,我省部分考生未能如期参加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工作要求,为确保考生权益,我院将对此类考生受理退费等事项,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受理范围
考生因受疫情防控影响未能如期参加本次考试的,可申请退费。考生因不遵守考试规定而未能如期参加考试或因个人原因放弃考试的,不在退费范围内。黑河、绥化、牡丹江考区考生无需自行申请退费,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处理。
二、受理时间
10月31日10时-11月4日16时,逾期未提交申请视为自愿放弃,不再受理。
三、受理方式
符合退费条件的考生在受理时段内通过“申请退费链接”提交退费申请,具体操作程序为:
(一)考生如实输入准考证号、姓名后登录“黑龙江省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退费申请”界面;
(二)正确输入手机号码(手机号须确保联系到考生本人)、选择退费原因后,点击“确认”按钮保存;
(三)按要求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四、申请条件及材料
符合以下情形的考生,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申请退费:
(一)龙江健康码为非“绿码”状态的考生。
证明材料:考生本人龙江健康码截图。
(二)考试当日或前一日,因疫情管控处于强制隔离期、医学观察期或受到封控、管控等其他限制流动的考生。
证明材料:
①考生本人所在地“健康码”或“龙江健康码”截图;
②考生本人报名预留手机号申请的“全国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截图;
③由疾控部门或社区出具的显示考生姓名及隔离时间的隔离管控证明(证明应加盖出具单位公章)。
(三)因考前7日内处于中高风险地区(以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中的“全国中高风险疫情地区名单”为准),无法前往考点参加考试的考生。
证明材料:
①考生本人报名预留手机号申请的“全国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截图;
②考生本人所在地“健康码”或“龙江健康码”截图;
③考生自述情况说明。
五、其他说明
(一)考生须如实、准确填写申报信息及上传申请材料,所有图片、截图应清晰完整。
(二)通过审核的考生,报考费将按原缴费渠道全额退回,考生已取得的笔试合格成绩有效期将顺延半年。退费时间将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安排,请考生耐心等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