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前准备——考生健康情况监测
1.所有考生须注册“粤康码”信息。
2.考前7天(10月28日后)未离开过清远的考生,须提供考前48小时(截至11月5日第一场入场时间)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3.考前7天(10月28日后)有外市旅居史的考生,返清后在24小时内“落地检”的基础上,及时完成“三天两检”,并提供考前48小时(截至11月5日第一场入场时间)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4.尚在外地的考生应了解清远市招考办发布的疫情防控相关要求,于考前3天(11月2日前)返回清远,同时在清远进行“三天两检”(三天两检的第一检不得晚于11月2日在清远完成),且须提供考前48小时(截至11月5日第一场入场时间)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点。据我省卫生防疫相关规定,从境外返粤的人员,须按当地要求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3天居家健康监测;从高风险地区返粤的人员,须按当地要求集中隔离7天医学观察;从中风险地区返粤的人员,须按当地要求居家隔离7天医学观察。
5.有如下地区旅居史考生,于考前3天(11月2日前)返回清远,同时在清远进行“三天三检”(三天三检的第一检不得晚于11月2日在清远完成),且须提供考前48小时(截至11月5日第一场入场时间)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点:广州市花都区、白云区、海珠区,江门鹤山市,梅州市丰顺县。(以上需要“三天三检”的地区可能动态变动,请考生关注“清远发布”获取相关信息)。
6.10月26日起,所有考生须通过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微信公众号【办事服务—健康上报】每日13时前申报个人健康情况和赴考受限信息【含滞留外地(不在考点所在地市,下同)与市内封控】并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未进行健康情况申报和存在赴考受限情况的考生不予打印准考证。
7.考生应注意个人卫生和防护:尽量避免与外地来粤人员接触,非必要不外出,避免聚餐聚会,避免到人员密集公共场所或者密闭场所【备注:如在清无住所的考生,为保证入住旅店,必须持48 小时核酸阴性证明(广州市必须持48 小时2 次(间隔大于24小时)核酸阴性证明)来清】。
8.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1)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监测)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入境人员;
(2)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且隔离(监测)期未满的;
(3)考试当天,粤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的;
(4)考试当天,不能提供考前48小时内(截至11月5日第一场入场时间)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
(5)现场测量体温不正常(体温≥37.3℃),在临时观察区适当休息后,再次测量体温仍然不正常的;
(6)不符合考点当地政府疫情防控政策相关要求的;
(7)其他情况由现场卫生防疫人员研判后认定为不能够参加考试的。
9.当前疫情形势复杂且持续多变,请考生持续关注微信公众号“清远发布”、“清远招考”获取我市防疫政策以及本次成考防疫规定。因考生个人未执行防疫要求引起的疫情相关问题,依法依规由考生承担相应责任。
二、考试实施
1.考生入场、候考和考试
(1)考前60分钟起(规模较大考点可再提前),考点组织考生,沿体温检测通道,分散有序入场,保持间隔。所有考生要求佩戴口罩,逐一检测体温,核查准考证、身份证、粤康码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临时出现体温异常的考生,可根据医疗卫生专业人员指引,先在临时观察区进行复核评估后作下一步处置。
(2)考生进入考场前宜用速干手消毒剂进行手消毒或者洗手。
(3)常态化防控地区的考生在进入考场前要佩戴口罩,进入考场就座后,考生可以自主决定是否继续佩戴;非常态化防控地区、备用隔离考场的考生要全程佩戴口罩。
(4)考生进行身份核验时需摘除口罩,不得因为佩戴口罩影响身份核验。
2.备用隔离考场考务安排
(1)考试当天有咳嗽等呼吸道症状者,经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可以参加考试的,须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考试。
(2)考生进入考场前,必须用速干手消毒剂进行手消毒,考试过程考生应全程佩戴口罩。
3.考试结束
考生散场时要按监考员的指令有序离场,不得拥挤,保持人员间距。考点可安排各考场错峰离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