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省籍考生在符合基本条件的同时,还须符合以下要求之一:
(1)非随父母来我省就读的考生,户籍、学籍迁入我省时间必须是三年以上(2019年12月31日前迁入)。考生本人须从户籍转入时间开始在我省户籍所在地学校连续就读,在我省普通高中阶段有完整学习经历并参加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简称“单人迁入”)
(2)随父母来我省就读的考生,其父或母须在我省有合法职业(包括:被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录(聘)用;兴办第二、三产业及社会组织具有法人代表资格;被各类企业聘用)、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并连续缴纳城镇企业职工社会保险满三年以上(2020年9月30日前开始缴纳,不含补交。须同时参加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考生本人学籍、考籍须从高一上学期(2020年9月30日前)转入我省并从转入时间开始在我省学籍、考籍所在地学校连续就读,在我省普通高中阶段有完整学习经历并参加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简称“随迁子女”)
(3)连续缴纳城镇企业职工社会保险不足三年的,其全家户籍迁入我省时间必须一年以上(2021年12月31日前迁入),且其父或母须在我省连续缴纳城镇企业职工社会保险(2022年9月30日前开始缴纳,不含补交。须同时参加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考生本人学籍、考籍须随户籍同时转入我省,并从转入时间开始在我省户籍所在地学校连续就读。(简称“全家迁入”)
(4)考生本人一直在吉林省连续就读小学、初中、高中的外省籍普通高中考生,不受户籍限制。(简称“小初高连读”)
(5)户籍、学籍、考籍转入我省并在我省连续就读不足一年的,考生父母须符合国家和我省军转安置、工作调动(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人事管理部门办理的调动)等有关规定。(简称“军转及工作调动”)
(6)考生家长(父或母)是经我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招商引资来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考生本人学籍、考籍须同时转入我省学校并连续就读一年以上(2021年12月31日前转入)。(简称“招商引资”)
(7)原籍在吉林省、户口迁移到外省(自治区、直辖市)但不符合流入地高考报名条件的考生,可回我省报名参加普通高考。(简称“返回原籍”)
高考考生基本要求: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
哪些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普通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经核准的少年班等经教育部批准的特殊类型招生考生除外);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考”)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考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其中,未成年人按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6)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