蓟州区教育局关于2022级具有蓟州区户籍在外省市普通高中就读学生转学工作的方案
一、转入条件
2022级具有我区户籍在外省市普通高中就读学生转入我区普通高中,须具备以下条件:
1、学生须具有天津市蓟州区常住户籍,学生户籍迁入我区时间截至2022年8月31日(以户口簿标注的落户时间为准);
2、学生须为具有全国电子学籍在外省市普通高中就读的学生(“全国学籍查询”就读状态为“在校”)。
二、转入原则
1、保障入学。妥善调配本区普通高中学位、教师等各类资源,保障符合条件的学生转入我区普通高中就读。
2、统筹安排。结合本区实际,采取统一测试、统筹调配等方式,妥善组织具有我区户籍在外省市普通高中就读学生的转学安置工作。
三、统一测试事项
1、录取学校:蓟州区具有空余学位的普通高中学校。
2、考试方式:统一考试,统一阅卷。
3、录取方式
①参照天津市中考录取办法,即:“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一次投档、额满即止”的办法。首先考虑考生分数,分数高者优先录取,其次考虑志愿顺序。考生须填报《2022级蓟州区户籍在外省市普通高中就读学生转学安置考试志愿表》,一次性完成转学录取。
②同分录取顺序为:首先比较其考试语文、数学两科成绩之和的高低,成绩之和高优先录取;如成绩相同,再比较其语文学科成绩,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如成绩相同,再比较其志愿顺序的先后,志愿顺序靠前者优先录取。由此确定成绩相同考生的录取顺序。
四、所需材料
1、蓟州区常住户口簿首页和学生本人页的原件、电子照片及复印件;
2、学生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3、学生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照片(无底色要求)原件2张及电子照片;
4、学生全国学籍个人基础信息表的原件(须在学生高中学籍所在学校学籍系统内打印学生基本信息表并加盖学校公章)、电子照片和复印件。
5、学生中考成绩单或当地考试部门(中招办)出具的中考成绩证明原件(须加盖当地考试部门公章,包括中考科目各单科分、总分以及满分说明)、电子照片及复印件。
五、工作安排
1、报名登记
申请外省转入学生必须在微信公众号“蓟州区中小学入学转学管理平台”上进行报名登记,确保信息准确、真实、完整,同时提交相关材料原件照片。
报名登记时间:2022年12月19日至2023年1月3日
2、资格审核
区教育局组织人员对报名学生进行网上资格审核,在此期间请家长保持电话畅通。
审核时间:2023年1月13日前完成
3、公布计划及填写志愿表
蓟州区教育局在2023年1月31日前公布招生计划和志愿表以及疫情防控相关要求。报名成功的学生可根据我区普通高中学校接收计划和自身实际,下载并填写志愿表。同时根据疫情防控要求提前规划行程安排。
4、现场核验及领取准考证。(或因天津疫情防控相关要求进行调整)
报名成功的学生须下载并填写好疫情防控所需的材料,并按要求在通知的时间段和地点进行现场核验及志愿确认。
现场核验时,学生及监护人到场,除需带齐网上登记时所需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套(学生近期一寸照片需要原件2张,无需复印件)外,还需携带疫情防控所需资料及已填报好且有学生及父母(监护人)共同签名的2022年蓟州区普通高中转学志愿表。核验通过且符合安置考试条件的学生现场领取准考证。
审核时间:2023年2月5日
5、考试时间、地点及科目
考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
考试时间:2023年2月6日(周一)
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如因疫情防控要求,统一测试时间需要调整的会及时通知。
6、录取安置
蓟州区教育局根据区内普通高中接收计划,依据申请转入学生统一测试成绩和学生选择在我区高中就读的志愿顺序排档,按照“遵循志愿、分数优先、一次投档、额满为止”的原则,安置转入学生在区内普通高中就读。
7、成绩及录取结果查询
学生及家长可登录微信公众号“蓟州区中小学入学转学管理平台”进行查询。
公布时间:2023年2月13日前
8、报到上课
学生按照安置学校通知要求按时报到上课,并及时提交相关转学材料。学生和家长签署学籍管理相关要求告知书。学生家长协调原学籍学校按时办理网上转学手续。
报到时间:2023年2月13日-2月15日
9、符合转入条件但因故未参加我区统一测试的学生,须于2023年2月17日18时前,携带相关材料到蓟州区教育局教育科报名,通过资格审核后,区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置。所安置学校原则上不高于参加统一测试学生的录取学校。
经蓟州区教育局统一安置后,学生未按规定时间办理转学手续,视为自动放弃。
六、相关要求
1、凡在天津市参加中考,但在外省市建立普通高中学籍的学生,蓟州区将不予转入。
2、学生提供的报名信息须真实完整,如在办理转学过程中,因学生或家长提供错误信息(或虚假信息)、学生学籍存在问题或原学籍学校不同意转出,导致转学未成功的,由转学学生及家长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3、请家长随时关注微信公众号“蓟州区中小学入学转学管理平台”发布的通知,在“蓟州区中小学入学转学管理平台”上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必须保持畅通,如因错过通知,或电话联系不畅影响学生转学,后果由转学学生及家长自行承担。
4、学生转学手续完成后须按时到校上课,不允许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的现象,区教育局将加强督导检查,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5、学生及家长在转学事宜办理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天津市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有天津市以外旅居史的学生及家长,参加现场核验或统一测试时,须遵循天津市当时的防疫政策。学生及家长需提前关注天津市防疫政策,并安排好行程。由于疫情的不确定性,需要依据当时疫情政策组织相关工作,申请转入学生及家长须持续关注“蓟州区中小学入学转学平台”微信公众号发布的公告。
6、如果因疫情原因,安置考试相关工作有所调整,蓟州区教育局将在微信公众号“蓟州区中小学入学转学管理平台”另行通知,请学生及家长随时关注。
七、温馨提示
1、2022级及以后具有天津市蓟州区户籍在外省市普通高中就读学生转入我区普通高中就读,学生须具有天津市蓟州区常住户籍,学生户籍迁入我区时间截至高一年级入学当年8月31日(以户口簿标注的落户时间为准),且于高一年级第二学期开学前、后一周内办理普通高中转学手续,具体转入工作安排,以当年通知为准。
2、具有天津市蓟州区常住户籍,目前在外省市初中、小学就读的学生,建议回蓟州区参加中考招生录取,凭自身实力考入理想学校。如果不回蓟州区参加中考,也可以在高一年级第二学期开学前、后一周内办理普通高中转学手续,蓟州区教育局将依据各高中学校学位情况予以安置,如果蓟州区第一中学、上仓中学、第四中学等学校还有空余学位,则安置部分外省转入学生;如果第一中学、上仓中学、第四中学等学校没有空余学位,则不再安置外省转入学生,请学生和家长提前做好心理准备。
咨询电话:29030278;290380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