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缓考规定:
临时有伤病,具有区(县)级以上医院证明的考生,可申请缓考,由区(县)教育局中考体育考试领导小组另行安排时间组织考试;缓考时间在5月10日前,各区(县)集中一次性补考。
对到补考时间仍无法参加考试的考生(含考试过程造成肢体损伤而无法继续考试的考生),由本人提交临时伤病弃考申请,家长签名确认,由所在学校审核公示,报区(县)教育局中考体育考试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后,可免考体育,其体育项目考试成绩按满分的25%(14分)计入中考体育考试成绩。
☞温馨提醒:
已完成一项体育项目考试的临时伤病考生,可做出如下选择:一是选择已完成项目考试实际得分计入中考总分;二是选择已考项目成绩作废,其体育项目考试成绩按满分的25%(14分)计入中考体育考试成绩。
区(县)教育局应于3月5日前将申请免考、择考考生材料汇总、造册送市招生办备案;临时伤病考生《汇总表》于5月14日前报市招生办备案。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