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2023年春季学期转学工作的通知
根据《关于印发<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022年中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赣经开社管字〔2022〕60号)、《关于印发<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022年中学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赣经开社管字〔2022〕61号)文件要求,结合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实际,现将2023年春季学期转学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具有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户籍或符合我区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条件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毕业年级第二学期的学生和外来随迁子女(即非赣州经开区户籍),原则上不予转学。
二、登记时间
2022年12月19日至23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2023年2月6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逾期不予办理。
三、申请流程
(一)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户籍学生,由法定监护人向户籍所在地的学区学校提出申请,并提交申请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二)符合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条件的学生,由法定监护人携带申请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到区教体服务中心(地址:区管委会3207室)现场审核。
四、申请材料
(一)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户籍适龄儿童学位申报所需材料:
(1)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及适龄儿童的户口簿;
(2)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屋产权证(不动产登记证、或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保障性住房的租赁合同等房屋权属佐证材料;未办理不动产登记证的公寓楼,提供房屋产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
(3)适龄儿童的出生医学证明等。
(二)符合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条件的学生:按照《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管理暂行办法》文件要求办理。
五、注意事项
转学登记后,按照学位优先、相对就近的原则进行转学,转入学校将在开学前以电话的方式通知家长,请家长的联系电话保持畅通,学生的报名事宜以转入学校的通知为准。如有疑问,可拨打区教体服务中心咨询电话:0797-8379880或学校招生咨询电话。
附件:赣州经开区各中小学招生咨询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