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市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笔试)报名公告
根据湖北省教育考试院《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公告》相关要求,现将我市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时间安排
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1月13日9:00至16日16:00。
资格审核时间:2023年1月13日9:00至16日17:00。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2023年1月18日24:00。
打印准考证时间:2023年3月6日-11日。
考试时间:2023年3月11日。
具体安排如下:
二、报考条件及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学历要求:
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报考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报考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专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报考中等专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备相当于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4.报考对象:
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学生:在我市湖北文理学院、湖北文理学院理工学院、襄阳职业技术学院和襄阳汽车职业技术学院就读的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在校学生。
社会考生:具有我市户籍的社会考生可选择在我市报考。非我市户籍的社会考生,必须持有我市居住证才能报考。居住证必须为原件,且在有效期以内。办理证明或办理回执不能作为报名依据。
现役军人:部队驻地在我市的现役军人,可凭单位开具的证明在我市报考。
其他类别考生报考按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公告办理。
三、报名及资格审核 考生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ntce.neea.edu.cn),按照栏目指引进行网上报名,选择报考考区、笔试类别、笔试科目,完成其他信息录入。具体步骤如下:
第一步:登录。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ntce.neea.edu.cn)。
第二步:注册。注册时要求考生填写姓名、选择证件类型、填写证件号码等信息。在完成注册后,按照流程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电子照片。此照片用于准考证及考试合格证明,请考生慎重选用照片。如上传不符合要求照片,将不能通过审核。(照片要求:考生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白色背景彩色证件照;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不允许戴帽子、头巾、发带、墨镜等;不得为大头照、半身照、生活照等;照片格式必须为jpg/jpeg,不大于200K,如照片过大,建议使用画图、 Photoshop、 ACDsee等工具,将照片进行剪裁压缩。)
第三步:报名。考生须根据本人实际情况,慎重选择考区和考试科目,并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第四步:资格审核
我市对考生报名资格继续采用网上审核。
考生在中国教育考试网上报名后,系统会自动对考生所填报的信息如姓名、身份证号、户籍、学历、照片等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考生会收到一条“审核通过,请缴费完成报名手续”的提示短信;如果审核不通过,则考生需要重新填报或者扫描二维码(见附件一)上传相关资料,请考生根据短信提示进行操作。 凡自动审核未通过的一律需要按要求上传相关资料,未按要求上传所需资料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全部经过学信网比对,考生务必规范填写相关信息,比如姓名必须与身份证完全一致、不得留空,毕业学校名称、毕业时间、专业等信息必须与毕业证书、学信网完全一致。如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填报虚假信息或委托培训机构替代考生本人报名造成后期无法参加考试及资格认定不能完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照片不合格的考生,如果是第一次报考,可重新上传照片;其他考生,必须与襄阳市教育考试院联系,申请更改照片(电话:0710-3617108) 考生提交相关报名信息后,需时刻关注审核状态,如未通过审核,应按短信提示的不通过原因,及时修改相关信息,重新提交等待审核。 若“待审核”状态超过24小时,应及时自查是否未按审核通知的要求扫码上传相关材料。
第五步:缴费
报名资格审核通过后,考生务必在网上缴费截止时间前通过规定支付方式(见省公告附件三)进行网上缴费,并确认缴费成功。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复函》(鄂价费规〔2013〕28号)相关规定,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每科70元。逾期未完成网上缴费的考生,将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考试资格。 第六步:打印准考证 2023年3月6日至11日期间,考生可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ntce.neea.edu.cn)打印笔试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
四、特别提示
1.考生须本人通过中国教育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并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真实性负责。
2.音、体、美专业考生的笔试科目一、科目二实行单独编码(相应科目代码:201A、202A、301A、302A),取得科目201A、2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小学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取得科目301A、3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音、体、美专业科目。考生已获得科目201、202、301、302合格成绩,可相应替代科目201A、202A、301A、302A合格成绩;考生已获得科目201A、202A、301A、302A合格成绩,不可替代科目201、202、301、302合格成绩。
3.选择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中“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学科的考生,笔试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暂不考试,结合面试一并考核;选择小学类别中“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小学全科”的考生,笔试科目为《综合素质》(代码:201)和《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代码:202)。
4.此次新增报名注册核验考生手机号要求。每个手机号只能注册一次,需要先接收短信验证。如考生手机收不到验证码,可以拨打短信服务热线寻求帮助(见中国教育考试网报名系统)。
五、违规处理 对考生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和考试成绩等违规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相关规定处理。
六、成绩查询 考生可于2023年4月14日起,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ntce.neea.edu.cn)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笔试成绩有异议,可在笔试成绩公布10个工作日内向报考考区所在地的教育考试机构提出复核申请。复查后的反馈结果由当地教育考试机构告知考生。
七、其他事项
1.有关《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等相关信息,请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ntce.neea.edu.cn)查询。
2.省教育考试院咨询电话:027-68880276,襄阳市教育考试院社会考试科电话:0710-3617108。
3.网上报名系统或支付相关问题请拨打报名咨询电话:010-823456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