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非韶关市户籍的初中应届毕业生,根据《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修订印发关于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韶参加初中升学考试工作方案的通知》(韶府办﹝2017﹞16号),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经县(市、区)政府主管部门认定的在我市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并持有我市有效居住证;
2、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按国家规定在我省参加社会保险累计1年以上;
3、在我市至少有初三1学年完整学籍。经审核符合上述三个条件者可以在我市报考,享受本地户籍考生同等待遇。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