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3年秋季学期,南明区户籍生转学登记审核材料
南明区户籍生(人户一致):
(1)南明区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材料;
(2)与户籍地址一致的房产证或购房合同;
(3)学生素质报告册。
二、各类优抚对象转学登记审核材料
(1)各类优抚身份印证材料;
(2)实际居住证明(居委会出具)或工作单位证明(需注明单位地址);
(3)学生素质报告册。
三、南明区户籍其他情况(寄搭户、集体户、公共户)转学登记审核材料
(1)南明区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材料;
(2)父母双方在贵阳市房地产交易管理中心开具的《个人住房权属登记情况查询证明》;
(3)实际居住证明(居委会出具);
(4)学生素质报告册。
四、其他说明
1.其他特殊原因确需转学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因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其他法定监护人除提供上述证明材料外,还需提供监护相关证明;
2.其他所需材料,视审核情况补充完善。
五、2023年秋季学期转学登记对象及条件1.南明区户籍生:学生户籍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迁移至南明区,新户籍所在地不在原就读学校学区范围,且新户籍地址与实际居住地、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地址一致的;
2.各类优抚对象: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退)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归国华侨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
六、转学登记说明
转学登记、审核后,视户籍所在地服务学校学位情况,按照辖区范围内学位优先、相对就近的原则进行统筹或调剂安排转学,转入学校将在开学前三天以电话的方式通知家长,温馨提示(在此期间请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学生的报名事宜以转入校的通知为准。
七、登记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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