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新居民子女选择报名就读公办学校实行“居住证+积分”分批招生制度。申请子女入学积分需符合条件:
①其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在积分申请时已申请取得我市有效期内《浙江省居住证》;
②其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在我市已取得工商执照或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一年级入学对象须年满6周岁(2016年9月1日-2017年8月31日出生);七年级入学对象为六年级毕业生。)未到规定年龄,请勿申请。
受理时间:开展积分申请项目为“新居民积分入学”,申请时间自2023年3月9日至5月10日止,不在此规定时间内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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