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温州龙湾2023年度新居民积分入学办理窗口地址及电话
申请时间
自2023年3月20日至5月15日止,未在此规定时间内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
积分申请方式
符合条件的新居民通过“浙里办”APP自主申报,也可持《浙江省居住证》向居住所在地街道社会综治服务中心提出申请,依照《温州市龙湾区(高新区)新市民量化积分管理实施细则》中设定的各项积分指标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线上办理操作流程:申请人登录“浙里办”APP搜索“浙里新市民”平台,选择“龙湾区”专区,点击“我的积分”获取当前已有积分。申请人若对当前“省级共性分”有异议的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经审核认定后重新赋分。申请人若有符合“龙湾区个性分指标加分项”的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经审核认定后赋分。
“省级共性分”与“龙湾区个性分”相加,即为申请人的最终积分得分。申请人应自主在“积分应用专区”选择需要申请的积分公共服务项目(如“积分入学”)并按照指示要求完成操作。申请人是否可享受已申请的积分公共服务应用项目(如“积分入学”),根据申请人积分得分排名并由相关公共服务资源主管单位按照指数规定择优筛选。
(请在规定积分申请时间内提交积分申请材料,不在规定积分申请时间内提交的积分申请材料视为无效。)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