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南昌教师资格证认定机构
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居住地(必须持有南昌市有效期内居住证,下同)或者就读学校所在地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居住地或者就读学校所在地的市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认定对象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在南昌市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1.南昌市户籍的社会人员(含在职、待业人员)。
2.持有南昌市有效期内居住证的外地市户籍人员。
3.南昌市辖区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专科应届毕业生或在读研究生(其中,专升本学生和在读研究生按已经取得的学历参加认定)。
4.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有效证件,在南昌市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
5.驻昌部队的现役军人或现役武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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