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2023年上半年自考时间和考试要求
考试时间
本次考试时间为4月15日和16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考生需根据自己报考科目时间安排参加考试。
考试当天,考生须凭《准考证》、《考试通知单》和二代身份证(含军人身份证)进入考场,接受考点考务工作人员的入场安全检查,证件不全或迟到超过15分钟均不得进入考场。
考生可登录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自学考试信息网(zk.zjzs.net)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建议考生尽早打印好《准考证》,事先熟悉考点环境,赴考时尽量提前出行,以免迟到耽误考试。
遵守考规诚信考试
考生进入考场,除携带考试必需的2B铅笔、黑色签字笔、橡皮等文具用品外,一律不得携带其他物品参加考试。严禁携带手机等各种无线通讯工具、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等物品进入考场。允许使用计算器的课程,计算器不得有程序储存功能。
考生答题前必须在试卷和答题纸规定的地方正确、清楚地填写课程名称、姓名、准考证号;在答题纸规定的地方粘贴准考证号条形码;认真核对答题纸上粘贴的条形码上的姓名、准考证号,A、B卷课程还需填涂相应标记;凡漏填、错填或字迹不清的答题纸无效。
考生须将答案全部答在答题纸上,不得使用涂改液、修正带、透明胶,不得用规定以外的笔答题,不得在答题纸上自加附页或贴纸答题,答案不得书写在规定区域以外,禁止在答卷上做任何标记。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课程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试终场时间一到,考生必须立即停止答卷,并将试卷、答题纸整理后放在书桌上。严禁将试卷、答题纸、草稿纸带出考场。
考生在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严格遵守考场纪律,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对违规考生,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成绩、停考、延迟毕业直至追究其刑事责任等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