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中心市区2023年秋季小学招生日程安排表
时间 | 内容 |
4月10日前 | 市教育局发布市直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意见。各区教育局发布小学招生工作方案,公布随迁适龄子女报名办法、民办小学招生计划及招生报名办法。 |
6月20日前 | 各小学向社会发出招生通告 |
(一)公办小学招生 | |
6月6日-7月5日 | 泉州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申请(登录网上泉州市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大厅办理) |
7月5日-7月6日 | 各小学接受招生服务区域内户籍适龄儿童报名登记 |
各相关小学接受香港、澳门、台湾、华侨和外籍适龄儿童报名登记 | |
7月7日-7月8日 | 各相关小学接受随迁适龄子女入学申请登记 |
7月19日前 | 各小学汇总招生服务区域内适龄儿童和按政策优待照顾入学对象报名登记情况并进行资格审核 |
各相关小学汇总香港、澳门、台湾、华侨和外籍适龄儿童申请情况并进行资格审核 | |
各相关小学汇总申请入学的随迁适龄子女登记情况并进行资格审核 | |
7月21日前 | 各小学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送各类对象报名情况及资格审核结果,市直小学向区教育局报送户籍在本校招生服务区域内但不符合“三一致”条件的对象资格审核结果(同时报送市教育局) |
7月23日前 | 1.市直小学招生服务区域内“三一致”对象及政策照顾对象的数量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学校,“三一致”对象采取以落户到学校招生服务区域时间先后或公开电脑派位(抽签)等办法录取(具体办法由学校确定) 2.各小学公布本校招生服务区域内“三一致”对象及政策照顾对象等录取结果 |
7月27日前 | 采取“单校片区”与“多校片区”相结合招生入学办法的,招收本校招生服务区域内“三一致”对象及政策照顾对象后有剩余学位的学校,按区教育局安排进行招生 |
7月30日前 | 各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校接收户籍在本区但不符合户籍、住房产权、实际居住“三一致”条件的适龄儿童入学,各区属相关小学公布随迁适龄子女资格审核与录取结果 |
8月1日前 | 各小学分发录取通知书 |
(二)民办小学招生 | |
6月25日-7月1日 | 网上报名登记(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登录民办学校所在区“民办小学招生报名信息管理平台”按要求报名,同时向所属招生服务区域公办小学报名) |
7月9日前 | 审核、公示(各区教育局审核报名信息,审核照顾对象资格并公示名单) |
7月15日前 | 电脑派位和录取(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招生计划的,直接录取;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分批次进行电脑派位录取。电脑派位前对参加电脑派位学生数据及派位程序进行审核、鉴定后封存,电脑派位后及时公布派位录取名单) |
7月16日-7月17日 | 现场注册 |
7月18日 | 各区教育局审核民办学校新生注册情况 |
7月19日-7月20日 | 补录取。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小学,可向其审批的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补录并报送补录方案,经批准后按规定补录。补录取对象应按时到录取学校现场注册,各区教育局应对补录取对象注册情况进行审核。 |
7月21日前 | 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适龄儿童(包括有录取资格但未按时办理注册的),由生源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按当地相关政策规定安排公办学校接收入学(与没有报名参加民办学校招生的同等对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