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高校专项计划
(一)招生高校和计划
高校专项计划由教育部直属高校和其他有关高校(名单见附件1)承担,招生计划按教育部有关文件执行。
(二)报考办法
4月5日前,有关高校完成招生简章发布;4月25日前,考生完成报名申请;5月20日前,省教育考试院下载相关考生信息,由有关设区市、县(市、区)完成考生户籍、学籍等基本条件审核;5月31日前,有关高校完成考生其他条件审核。
考生可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和拟报考高校网站,查阅招生简章,了解报考具体时间、办法和要求等。
(三)填报志愿和录取
经公示无异议的高校专项计划入选考生,须在规定时间登录省教育考试院高考志愿填报系统填报高校专项计划志愿。如在规定时间内,考生未填报高校专项计划志愿,即视为放弃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资格。
我省在志愿填报时专设一个志愿栏,符合条件的入选考生均可填报高校专项计划志愿。若考生同时获得多所高校多种招生形式(高校专项计划、综合评价招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入选资格,只能选择其一填报。
实施区域
我省2023年高校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的实施区域为:丰县、沛县、睢宁县、徐州市铜山区、徐州市贾汪区、新沂市、邳州市、淮安市淮安区、淮安市淮阴区、淮安市洪泽区、涟水县、盱眙县、滨海县、响水县、阜宁县、射阳县、灌云县、灌南县、连云港市赣榆区、东海县、沭阳县、泗阳县、泗洪县、宿迁市宿城区、宿迁市宿豫区、泰兴市、泰州市姜堰区、泰州市医药高新区(高港区)、泰州市海陵区、如皋市、海安市、句容市、丹阳市、镇江市丹徒区、镇江市润州区、常州市金坛区、溧阳市、南京市溧水区。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