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大力实施人才“安居乐业”工程打造电气先进制造业重要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的实施意见》(乐委人〔2022〕1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大全市人才子女入学保障,实现人才在“醉美之城·幸福乐清”安居乐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申报阶段
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阶段。
二、申报类别
全职在我市工作的人才,根据人才类别,分以下三类予以落实子女入学照顾:
(一)无障碍安排对象(可选择乐清市域内任意学校):
1.已取得ABCDE类“人才码”的人才,其中D类以上人才、博士研究生子女选择入读民办小学、初中的,由教育部门按每人每学年2万元标准给予学费补贴。
2.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3.上一年度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额在20万元及以上,且经市经信局认定的实用型人才。
(二)全市统筹安排对象(按照工作地或居住地,视全市教育资源统筹安排):
1.上一年度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额在15万元—20万元,且经市经信局认定的实用型人才。
2.企业中已取得F2类“人才码”的人才;工业企业中已取得F1、F2和F3类“人才码”的人才。
3.工信部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或税收5000万元以上企业任职满一年的部门主管以上人员;浙江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税收800万元以上企业任职满一年的副总以上人员。近两年,有入选省级以上“引才计划”等人才工程的企业,人才职务可酌情放宽。
全市统筹类限制报名学校名单
(三)区域统筹安排对象(统筹安排在有进行第三批次公开摇号的非城区小学、初中公办学校就读):
浙江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税收800万元以上企业中的高级工或助理工程师,上一年度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额在12万元及以上。
长按识别二维码查看区域统筹可填报学校名单
三、申报材料
01、无障碍安排对象
1.《乐清市人才子女就读学校申请表》。
2.乐清E类以上“人才码”证明或学历证书(需自行打印学信网证明);实用型人才需提供税务部门上一年度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额20万元以上证明。
3.人才本人身份证和子女出生证明。
4.人才在任职单位连续缴纳社会养老保险3个月以上证明。
02、全市统筹安排对象
1.《乐清市人才子女就读学校申请表》。
2.F类人才需提供“人才码”;经营管理类人才需提供企业正式任职证明;实用型人才需提供税务部门上一年度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额15万元以上证明。
3.人才本人身份证和子女出生证明。
4.企业营业执照。
5.本市房产证,如提供房屋租赁协议需要(村居或社区)加盖印章。
6.人才在任职单位连续缴纳社会养老保险3个月以上证明。
03、区域统筹安排对象
1.《乐清市人才子女就读学校申请表》。
2.高级工或助理工程师证书,税务部门上一年度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额12万元以上证明。
3.人才本人身份证和子女出生证明。
4.企业营业执照。
5.本市房产证,如提供房屋租赁协议需要(村居或社区)加盖印章。
6.人才在任职单位连续缴纳社会养老保险3个月以上证明。
《乐清市人才子女就读学校申请表》
四、申报说明
1.企业中的人才,经企业负责人签字盖章后,由企业人力资源负责人统一报送,不接受个人单独报送。企业提交材料出现弄虚作假行为,取消当年该企业所有人才子女入学照顾政策。
2.刚入职无社保证明的人才,需提供新入职单位劳动合同,并由市委人才办组织入职真实性调查。
3.非起始年级随父母来我市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除须同时提供上述证明材料外,还应提供原就读学校全国电子学籍档案证明,由市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4.申报对象的户籍和房产都在施教区内的,网上入学报名登记优先选择 “户籍生”填报,若被分流调剂,按照政策照顾类予以落实。
5.本细则中所指企业为注册地和财政收入均在乐清市范围内的企业。
五、其他事项
(一)申报时间:2023年4月21日-4月28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受理地点:申请材料统一报送至乐清行政管理中心B710办公室,企业人才由企业统一报送;机关事业单位人才由本人报送。
(三)咨询电话:市委组织部(人才办)0577-61880795
市教育局(学前科)0577-61526708
市教育局(普教科)0577-615267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