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本市户籍家长常见咨询问题
1.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申请在房山区入学条件及方式是什么?
答
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房山区工作或居住,需在房山区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以下简称审核申请人)持本人在京务工就业材料、在房山区实际住所居住材料、全家户口簿、北京市居住证等材料到居住地所在乡镇(街道)参加入学资格审核。通过审核后到居住地所在乡镇(街道)确定的学校联系就读;学校接收确有困难的,由乡镇教委报区教委协调解决。
2.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在房山区申请就读小学,流程是什么?
答
5月5日-16日,申请在房山区就读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家长,在北京市入学服务平台,按提示指引选择“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入学服务”,采集信息并提交至“待审核”状态。(提示:审核截止前均可提交审核,请各位家长尽量在16日前提交,以免延误审核进度)
5月5日-31日,乡镇(街道)教委审核“四证”。通过审核后,家长在北京市入学服务平台,打印“学龄人口信息采集表”。
6月中旬,到居住地所在乡镇确定的学校进行现场审核登记(时间安排及携带材料以学校安排为准)
7月上旬:学校发放《入学通知书》
9月初:新生入学,根据入学结果建立新生学籍
3.非本市户籍小学毕业生在房山区申请就读初中,流程是什么?
答
5月5日-16日,申请在房山区就读初中的非本市户籍小学毕业生家长,在北京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按提示指引选择“非本市户籍小学毕业生材料审核”入口,采集信息并提交至“待审核”状态。(提示:审核截止前均可提交审核,请各位家长尽量在16日前提交,以免延误审核进度)
5月5日-31日,乡镇(街道)教委审核“四证”。通过审核后,家长在北京市入学服务平台,打印“信息采集表”。
6月中旬:到居住地所在乡镇确定的学校进行现场审核登记(时间安排及携带材料以学校安排为准)。
7月上旬:学校发放《入学通知书》。
9月初:新生入学,根据入学结果建立新生学籍。
4.什么是“四证”?
答
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审核证明证件简称为“四证”,“四证”包括:在京务工就业证明、在京实际居住证明、全家户口簿、北京市居住证。
5.“四证”中,“务工就业证明”的审核标准是什么?
答
申请在房山区就读的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至少一方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审核申请人或其配偶受雇于用人单位的,应提供加盖在京用人单位公章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或劳动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以及2022年6月至审核月期间连续在房山区缴纳社会保险证明(审核时应处于正常缴费状态),补缴社保的不得作为入学条件。
审核申请人或其配偶为法定代表人、股东、合伙人和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由房山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确认为法定代表人、股东、合伙人和个体工商户的时间应在2022年5月31日前。同时,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对市场主体进行严格审核和考察,凡未实际经营者,其营业执照一律不得作为入学条件。
6.“四证”中,“居住证明”的审核标准是什么?
答
在房山区实际住所居住材料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审核申请人或其配偶自有住房的,应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的,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购房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审核申请人或其配偶租住房屋的,应提供规范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房主《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或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购房发票、房主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住所应适宜居住,能保障适龄儿童少年的安全,必要时提供安全责任书。
租住单位公房的,应提供单位房管部门开具的住房证明。租住无房产证农民房的,应提供房屋地契证明、建房屋审批证明、村委会开具的房屋情况证明之一。
按有关规定不得转租的公租房、军产房房产开具的转租租房证明无效。租住办公用房、地下室、半地下室、吵闹街面商铺用房、危房的证明无效。
7.在房山区购买房产,但在其他区工作,能否通过审核?
答
如果监护人在房山区购买房产,稳定居住(房产性质应为住宅),在其他区工作的,房产审核合格后,提供一方北京市范围内工作证明(社保或营业执照)即可。
8. “四证”中,“全家户口簿”的审核标准是什么?
答
儿童少年年龄符合当年入学规定,户口簿上年龄与出生证明上年龄应保持一致。
如果儿童超龄,应说明未按时入学原因。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医院病历或幼儿园证明等。(注:超龄儿童无法自行注册,请关注“学通房山”发布的特殊情况采集办法,按提示办理)
9.“四证”中,“北京市居住证”的审核标准是什么?
答
适龄儿童父母均需持有北京市公安局制发的有效期内北京市居住证。(单方监护人可提供一方居住证,具体材料需联系乡镇进行审核确认)
北京市居住证地址与在房山区实际住所居住材料地址一致。
北京市居住证信息应为机打,涂改无效。
10.不符合我区入学条件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如何入学?
答
按照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下发的《关于做好无学籍流动学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一司函〔2014〕32号)要求:“学生在流入地必须先具备入学资格,入学后才能建立学籍;在不合格学校就读的,不能建立学籍;没有学籍回户籍地就读的,户籍地学校必须依法接收并建立学籍。”户籍所在地政府有责任接收回户籍所在地就读的适龄儿童入学并解决学籍问题。这从国家政策层面对适龄儿童回户籍地接受义务教育提供了坚实的保障。
如确实不符合《房山区2023年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审核实施细则》中的审核标准,未通过审核,建议您尽早回户籍地办理就读手续。
11.信息采集时填错了怎么办?
答
填写时请认真核对,确保真实、准确。若注册的基本信息填写错误,可在审核日期内撤销信息并重新注册填写。如果忘记密码可通过忘记密码功能来重置。
监护人务必亲自填写,谨防诈骗,切勿委托他人注册。如有疑问可及时联系居住地乡镇(街道)教委。
12.不参加学龄人口信息采集,是否可以正常上学?
答
按照北京市中小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北京市中小学管理信息系统将依据小学入学服务系统建立新生学籍。不参加学龄人口信息采集不能建立学籍,无法正常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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