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具有长沙市城区户籍或长沙市城区非公单位工作的流动人员可以在长沙办理档案托管。
办理对象:
具有长沙市城区户籍或长沙市城区非公单位工作的流动人员。跨地区就业创业流动人员的人事档案,应由其户籍所在地或现工作单位所在地的档案管理服务机构管理。
办理材料:
①长沙市常住人口提供户口簿内页或长沙市集体户口登记卡原件,或与长沙市非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就业协议书》原件);
②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③原单位辞职、辞退或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聘用合同)证明原件(限机关事业或国有企业单位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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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