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2023东莞洪梅镇公办中小学学区划分
招生办法
(一)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按照“依据户籍”、“学区划定”、“相对就近入学”、“协调统筹调配”相结合的原则,将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相应安排到镇内各公办中小学就读。学区内学位不足时,由镇教育管理中心统筹调剂到有学位的公办学校。(学区划分详见附件1)
(二)符合市、镇优待政策适龄儿童少年。
符合以下政策的,由教育管理中心视学位实际情况,报镇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通过后统筹安排入学:
1.父或母一方符合《东莞市高端人才和企业人才子女入学实施办法》规定并在洪梅镇工作;
2.父或母一方持有效的《东莞市优才卡》并在洪梅镇工作或在洪梅镇拥有产权清晰自有房产;
3.父或母一方获得“东莞市荣誉市民”称号并在洪梅镇工作或在洪梅镇拥有产权清晰自有房产;
4.父或母一方在适龄子女申请入学前5年内(含入学当年,截止时间为申请入学当年的8月31日)获得东莞市委、市政府授予个人荣誉称号并在洪梅镇工作或在洪梅镇拥有产权清晰自有房产;
5.符合规定的台湾学生和华侨华人子女;
6.符合规定的军人子女、公安民警子女、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等;
7.符合市镇其他入学优待政策规定。
(三)积分制入学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按照《东莞市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实施办法》(东府〔2023〕26号)《东莞市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积分入读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方案》(东府〔2023〕27号)执行。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