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A1类家庭户籍学童:
户籍地址在中部片区(万科1号、虹溪诺雅、翔龙御湖居、长城世家、松湖花园、锦绣山河、教师村、和堂、中科公寓等小区)的家庭户籍学童可选择中心小学、第一小学、第二小学或第三小学。
户籍地址在南部片区(盛世山湖、教师村、中集智荟园、深业松湖云诚、松湖雅颂花园、万科松悦花园等小区)的家庭户籍学童可选择实验小学、第二小学或第三小学,深业松湖云诚、松湖雅颂花园的家庭户籍学童可填报中心小学。
户籍地址在北部片区(保利、翠珑湾、嘉宏、金域松湖、月荷居、听湖居等小区)的家庭户籍学童可选择第一小学、第二小学、第三小学、北区学校(小学部)或南方外国语学校(小学部)。
注:
1.若第一志愿户籍学童申请人数超过可提供的学位数时(或第二志愿超过剩余学位数时)抽签安排学位,未抽中人员按第二、三志愿剩余学位情况顺位安排。
2.若家庭户籍学童户籍所在房产已由另一个家庭学童申请入学并被锁定了对应学校,则该学童不能申请该锁定学校小学学位,其就读学校由园区实行统筹安排。
初中一年级可申请学校有东莞中学松山湖学校、松山湖未来学校、松山湖实验中学、松山湖北区学校、南方外国语学校(初中部)。填报3个志愿学校,其中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不能同时填报东莞中学松山湖学校和松山湖未来学校这两所市直属学校(该规则同时适用于A2、A3、B类人员的志愿填报),例:第一志愿填报东莞中学松山湖学校,第二志愿则不能填报松山湖未来学校,反之亦然。学位安排采取志愿优先原则,若第一志愿人数超过分配给A1类的学位数时(或第二、三志愿超过剩余学位数时)抽签安排学位,未抽中人员按第二、三志愿剩余学位情况顺位安排,若3个志愿均无录取,由园区统筹安排学位。
2.A2类集体户籍学童:
申请学位时可选择3个志愿学校,学位安排根据学位数量、工作情况、居住地址等因素统筹安排到园区及周边公民办学校。其中礼宾路2号集体户籍人员按照先积分优先再志愿优先原则安排学校,积分方案详见《松山湖义务教育阶段集体户籍人员积分项目和所需资料》。A2类积分计算出来后,将对外公布排名及分配给A2类人员各学校的学位数,让家长进行二次志愿修改填报。
3.A3类空挂户人员:
与礼宾路2号集体户籍人员一同填报志愿及积分,按照先积分优先再志愿优先原则统筹安排到园区及周边公民办学校。其中,家庭户空挂的A3类人员,若户籍在园区的家长方又在园区企业工作,可由企业审核后,纳入该企业A2类积分人员名单。
4.B类企事业人才:
申请学位时可选择3个志愿学校。学位安排根据学位数量、工作情况、居住地址、积分排名等因素统筹安排到园区及周边公民办学校,如果一个企业(单位)有多名员工子女入读同一个年级,采取“数量分配+自行安排”的方式。(说明:假设某企业(单位)有10个小学一年级需求,直接分配A学校3个+B学校3个+C学校4个,由企业(单位)根据抽签等方式自行妥善安排学位。)
5. C类积分制人员:
根据《东莞市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积分入读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实施方案》执行。
6.非起始年级学位:
园区或周边镇街公民办学校非起始年级有少量学位,将根据空余学位和实际报名情况,统筹安排到园区或周边镇街公民办学校。
注:
1.园区公办中小学不存在直升政策,小学升初中须统一按园区当年入学政策申请(含松山湖北区学校)。
2.在松山湖工作的A1类人员学位分配方式可以选择按A1类或B类人员,选择以B类人员进行学位分配的,要经过所在单位审核,审核通过后纳入B类人员学位分配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