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办法
1.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全区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
2.区教委根据民办学校办学规模核定招生计划。民办学校承接的政府购买服务、小区配套学校业主子女、九年一贯制直升初中、小语种学生、举办者子女等适龄儿童、少年均为招生计划内学生。严禁超计划招生,严格按照招生计划注册学籍。
3.实施分类招生、分类录取。
(1)民办学校承接的政府购买服务、小区配套学校业主子女、九年一贯制直升初中、小语种学生、举办者子女等招生计划内学生,采取登记注册方式直接录取。
(2)民办学校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采取登记注册方式直接录取。
(3)民办学校除去以登记注册方式直接录取的学生后,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剩余招生计划时,采取登记注册方式直接录取;报名人数超过剩余招生计划时,通过电脑摇号随机录取。
报名程序
(一)网上信息采集
时间:6月15日-6月19日
采集入口:yjbm.cqedu.cn
选择就读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学生家长,按照区教委发布的招生入学登记通告,登录“义务教育招生报名系统”(网址:yjbm.cqedu.cn或关注重庆教育微信公众号),进行网上信息采集,学生只能选择一所民办学校报名,且公办、民办学校不能兼报。
(二)电脑摇号
摇号时间:6月20日
民办学校除去以登记注册方式直接录取的学生后,报名人数超过剩余招生计划的,6月20日通过电脑随机摇号录取,由区纪委监委、区人大代表、区政协委员全程监督实施。
(三)摇号录取确认
确认时间:6月21日18:00
电脑随机摇号录取结果产生后,“义务教育招生报名系统”将发送手机短信通知学生家长登录系统查询摇号结果。经摇号录取的学生须在6月21日18:00前登录系统进行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由区教委根据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招生政策,并结合学位情况统筹安排,保证公办学校“兜底”。
6月30日前,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全面完成招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