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对象和人数
(一)招生对象
身心健康,智力正常,能适应幼儿园集体生活具有三乡镇户籍和符合政策性照顾条件的适龄儿童(入户时间截止至2023年4月30日止)。
1.小班为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
2.中班为2018年9月1日至 2019年8年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
3.大班为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
(二)符合政策性照顾生的条件
1.《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27号)。
2.《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军区政治部关于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实施细则》(政干〔2013〕138号)。
3.《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对抗击新冠肺炎一线医务人员子女予以政策性照顾的通知》(中教体通〔2020〕9号)。
4.《转发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中山应急通〔2020〕24号)。
5.《关于加强人才政策支持和服务保障的具体措施》(中山组发〔2020〕4号)。
6.《关于进一步关心关爱援派干部人才的意见》(粤组通〔2019〕1号)。
7.《关于印发〈援藏援疆万名教师支教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2017〕14号)。
8.《中山市新时代人才高质量发展二十三条》(中山组发〔2022〕1号)。
9.《中山市总部企业认定和扶持奖励实施细则》(中发改服务业〔2022〕508 号)。
10.三乡镇公办幼儿园在职教职工的直系亲属的适龄幼儿。
11.嘉宝第一幼儿园、嘉宝第二幼儿园、嘉宝第三幼儿园、嘉宝观山水幼儿园政策性照顾招生对象还包括创投集团(嘉和德集团)、城发集团及上下属公司在职员工的直系亲属的适龄幼儿。符合1至11条政策性照顾生,由家长到就读幼儿园提交相应资料,由幼儿园负责初审,汇总后报教体中心核定。
12.符合我镇招生照顾性政策:对三乡镇经济社会发展有突出贡献的企业人员或个人的适龄子女,企业人员由工科商局审核把关后报教体局,个人由教体局审核把关。教体局汇总报镇党委审议后由招生领导小组统筹安排。
公办幼儿园范围
中心幼儿园、嘉宝第一幼儿园、嘉宝第二幼儿园、嘉宝第三幼儿园、嘉宝观山水幼儿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