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江宁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南京市江宁区上峰初级中学实际情况,现发布学校2023年招生公告如下:
一、入学条件
(一)上峰户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入学条件
上峰户籍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其户籍原则上应与法定监护人一致,且应在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上峰正式常住户籍,方可网上报名,经上峰中学审核后登记入学。
(二)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条件(非南京市户籍小学应届毕业生)
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能够同时提供以下4份材料,方可网上报名,经上峰中学审核后登记入学。相关证照年限计算均至当年5月31日止。
1、家庭户口簿和随迁子女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小学毕业证书和加盖毕业学校公章的学籍卡;
3、由公安部门出具的随迁子女法定监护人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需在本区居住地连续居住且满一年(居住年限计算至当年5月31日止);
4、随迁子女法定监护人相对稳定工作证明,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及个人在宁缴纳社会保险连续且满一年凭证(打印流水),或经政府相关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证照(有效营业执照)连续且满一年(原件和复印件)(相关证照年限计算均至当年5月31日止)。
二、上峰初级中学施教区范围
上峰社区、高庄社区、鹤龄社区、孟墓社区阜庄社区、阜东社区、宁西社区
三、入学办法
报名程序:应届小学毕业生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和学校现场材料审核。
2023年全区公办初中学校实行网上报名,届时请登录江宁区义务教育招生报名系统(zsbm.jnjy.net.cn)或通过“我的江宁”手机APP进行报名。
(一).网上报名时间
上峰户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和符合条件的外市随迁子女网上报名时间均为5月22日—5月28日16:00。
(二)上峰户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材料审核
上峰户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在其法定监护人陪同下带齐以下2份材料于6月23-24日按预约时间到上峰中学现场审核材料。
1、家庭户口簿和随迁子女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小学毕业证书和加盖毕业学校公章的学籍卡;
3、残疾儿童入学。南京市盲人(低视力)学校和南京市聋人学校面向全市招生;江宁特殊教育学校面向本区招收智障儿童。
注意:上峰户籍的小学毕业生网报只能报上峰中学(民办学校除外),报本区其他公办学校不会被录取,弄虚作假,一经举报查实,一律取消其所报学校入学资格。
(三)符合条件的外市务工随迁子女材料审核
符合条件的外市随迁子女在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陪同下于7月2日 按网报预约时间带齐以下4份材料到上峰中学现场审核材料。
1、居民户口簿和随迁子女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小学毕业证书和加盖毕业学校公章的学籍卡;
3、由公安部门出具的随迁子女法定监护人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需在本区居住地连续居住且满一年(居住年限计算至当年5月31日止);
4、随迁子女法定监护人相对稳定工作证明,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及个人在宁缴纳社会保险连续且满一年凭证(打印流水),或经政府相关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证照(有效营业执照)连续且满一年(原件和复印件)(相关证照年限计算均至当年5月31日止)。
(四)8月10号公布新生入学名单,家长到学校领取《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并通知具体报道日期。
特别说明:
1、关于疫情防控的具体要求如下:孩子到校参加资料审核,只能由一名家长陪同进入学校。所有入校人员均需:①全程佩戴医用口罩,②查验体温,确认无异常后方可进入校园。
2、8月10日到上峰中学领取入学通知书时,仍须按防疫要求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的统一指挥和调度。
3、所有小学毕业生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应确保相关材料真实有效,并主动配合学校做好相关材料的核实工作。 如有隐瞒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其所报学校入学资格。情节严重者,将报公安机关处理。
4、请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网上报名、材料审核手续,逾期作自动放弃学位处理。
5、招生咨询电话:138514713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