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统一招生纪律
1.维护招生秩序。加强对主要政策和群众关注热点问题的引导工作,引导家长形成合理就学预期。教育行政部门保障为每个符合条件的小学毕业生提供一个公办学位。凡未通过市区初中招生平台报名的学生,一律不予分配到初中学校就读,不予注册学籍。
2.规范招生行为。生源学校不得为学生升学提供虚假信息、出具虚假证明。所有初中学校必须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不得违规或变相违规招生。招生工作人员不得接受与招生、入学有关的宴请,不得收受红包礼金,严防“雁过拔毛”式腐败。家长须如实提供证件和相关材料,不得假冒随迁子女进行择校就读,如有提供不真实信息、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则需服从市、区初招办调剂安排就读,不再按就近原则分配。
3.强化招生监督。招生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设立招生工作举报电话(市初招办:0730-8805521,市教体局机关纪委:0730-8805505,岳阳楼区初招办:0730-8870805,岳阳经开区初招办:0730-8720910,南湖新区初招办:0730-8849113),畅通举报渠道,及时受理群众投诉举报。加强招生工作检查,严肃查处招生工作中的违纪违规问题。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