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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新都区随迁子女入学指南2024
适用对象:
在新都居住就业的区外户籍人员申请随迁子女(被监护人)接受义务教育适用(下简称:申请人);具体指:
1.居住证持有人(成都市外户籍);
2.成都市内新都区外户籍人员(成都市内其他区市县户籍)。
申请时间:
4月1日——4月30日(每年集中受理一次,错过申报时间的不再接受申请)
申请平台:
登陆“成都市随迁子女就学服务管理平台”(下简称“平台”),按申请方式要求上传准确真实有效的材料(联网审核信息不用上传)。提交申请、查询结果及确认学位均需登陆平台办理。
办理流程:
网络申报
4月1日—30日
按时申报,准确填写
审核办理
4月10日—5月15日(工作日)
联网审核/现场审核
查询结果
4月20日—5月15日(工作日)
自行查询,修改完善
确认学位
7月第三周工作日
自行查询,确认学位
部分申请人需参与现场审核的,持申请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参加现场审核。
审核通过的,下载打印《成都市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电子通知书》(下简称《通知书》),平台关闭后无法下载;审核不通过的,按照提示修改申请,补足资料。
确认学位需持《通知书》前往安置学校确认报到,未在规定时间确认学位的,均视为自愿放弃学位。
申请方式
符合以下任一申请方式的所有条件,审核合格后统筹安排入学;申请人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只能由一人提交申请。
方式一:积分申请<<<<<
在新都区合法稳定居住的灵活就业(或非本区就业)的居住证持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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