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济宁中考招生录取的有关条件、程序和要求
按照我市文件要求,具有济宁市学籍或济宁市户籍(学籍、户籍迁入时间均应在2024年4月19日之前)的应届、往届初中毕业生,可参加我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考高中阶段学校。初中后高等职业教育、高等师范教育面向具有我市初中学籍的应届毕业生招生,中等职业学校面向我市应届、往届初中毕业生招生。注册过普通高中学籍者、未完成九年义务教育者、不符合省市政策规定者,不得报考。具有济宁市户籍,需回户籍所在地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考生,由户籍所在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进行网上资格审核,核实考生的户籍信息和学籍信息。考生在填报志愿时可报考五类学校: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职普融通班、初中后高等职业教育(“3+4”对口贯通分段培养学校、五年一贯制高职、三二连读高职)、五年制高等师范教育、中等职业学校。
在录取时,依次按照“3+4”对口贯通分段培养学校、普通高中学校、中等职业学校职普融通班、职教高考班、初中后高职高师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的顺序录取。普通高中录取包括推荐生录取、指标生录取、统招生录取、特长生录取。录取时综合参照学生的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等级、动手操作能力、特长潜能等择优录取。凡被我市普通高中录取的学生,不得再次被其他普通高中录取。对录取后未按时报到的考生,以自动退学处理。初中学生在毕业学校就读不满两学年的(以山东省基础教育管理信息化平台中的学籍信息为准,2022年8月31日以后转入的),录取时不享受推荐生和指标生待遇。录取工作结束后任何学校不得再接纳新生,未上传至录取平台和超计划招收的学生一律不予注册学籍。
按照上级有关政策要求,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原则上实行属地招生。地处县域(县及不设区的市)的公办普通高中在本县域内招生。民办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纳入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招生范围与所在地公办普通高中保持一致,并与公办高中同步招生。普通高中要严格按照招生范围招生,不得突破。因本地生源不足,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高中学校,将由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补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