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兰州市实行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公民办学校在同一招生平台同时进行招生录取。坚持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优先满足学校所在县区学生入学需求,所在县区招不满且审批机关为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可以在审批机关管辖区域内适当跨县招生,不得跨设区的市招生。民办初中招生所在县区学生以2023年9月30日前各区教育局上报市教育局备案的小学毕业生信息库为依据,民办小学招生所在县区学生由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国家、省、市政策要求并结合各自实际确定。
民办学校要通过教育行政部门统一指定招生平台接受报名,不得私自组织报名。民办小学报名由所在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在各县区统一招生平台报名。城区民办初中报名由市区联合招办组织,在市级统一平台报名,学生登录“兰州市城区小升初报名系统”(http://xsc.lzetc.cn)进行网上报名,设两个志愿:第一志愿、第二志愿,所在县区学生可填报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必须为不同学校;所在县区学生以外的符合条件的学生只能填报第二志愿。其他县区民办初中的报名和志愿设置由所在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参照城区办法并结合各自实际组织实施。
民办学校报名人数未超过学校招生计划的,则全额录取;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的,采取100%招生计划电脑随机派位录取。电脑随机派位录取过程全程录像,并邀请计算机专家、纪检监察部门、公证部门、家长代表、招生学校代表、新闻媒体代表进行监督,录取结果在招生平台统一公布。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