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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黄圃镇2024学年初中一年级招生通告

来源: 更新时间:2024-06-27 12:32:38
The Beginning

  一、招生原则

  公办初中坚持学校划片、免试入学和统筹安排相结合的原则安排入学。民办初中以自愿报名摇号录取的原则招生。

  二、招生对象

  2024届小学毕业生。

  1.公办初中一年级招生对象还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本镇户籍生:黄圃镇户籍的适龄少年;

  (2)教育政策优待生:符合教育优待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详见附件1);

  ▲附件1:《中山市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教育政策优待人员分类表》

  (3)本镇户籍人员子女:黄圃镇户籍人员的适龄子女(父或母为黄圃镇户籍,孩子为非黄圃镇户籍);

  (4)跨镇街就读的本市外镇街户籍适龄少年: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须在黄圃镇工作且截至入学报名时连续满一年或以上(提交缴交社保证明),同时拥有黄圃镇房产(提交自有房产产权证),确需在黄圃镇就读的跨镇街适龄子女;

  (5)积分入围生:参加黄圃镇2024年流动人员积分入学确定入围的积分生。

  2.民办初中一年级招生对象还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符合上述公办初中一年级招生对象条件的适龄少年;

  (2)法定监护人持有黄圃镇有效的居住证(含港澳居民居住证、境外人员在黄圃镇公安部门居住登记资料,不含居住证受理回执)。

  三、招生计划、范围及咨询电话

  1.公办学校。

  2.民办初中:以招收在本镇工作和居住人员的适龄少年为主,有富余学位时方可适当面向全市招生。

  具体招生事项可登录中山教育体育网,查阅民办学校黄圃华洋学校的招生简章。

  网址:https://www.zsedu.net

  四、入学程序

  入学程序分三个步骤

  1.网上信息登记;

  2.现场提交预审材料;

  3.入学注册。

  五、网上信息登记

  (一)信息登记

  2024年全市义务教育招生统一实行网上信息登记,即2024年9月需入读黄圃镇初中一年级的新生,都要进行网上信息登记,否则将无法入学,请新生监护人务必按时完成网上登记等手续。

  1.新生信息登记时间:

  初中一年级新生登记时间:6月8日9时至6月14日18时;

  2.信息登记系统:

  法定监护人须在此期间登录“中山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平台”为子女登记入学信息,上传相关资料,并按要求核验信息。

  网址:https://www.zsedu.net/

  3.信息登记要求:

  (1)法定监护人须在规定时间内为子女登记入学信息,并按要求上传证明材料,“中山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平台”已对接市内小学六年级学籍,自动获取学籍信息。若非本市小学六年级毕业生,则须上传全国学籍卡或境外小学毕业证明材料(若为外文的,须同时上传中文翻译件);

  (2)法定监护人应认真阅读黄圃镇的招生通告,对照自身条件,正确选择学生类别,并按要求上传材料;

  (3)已入围黄圃镇的积分生,选择积分所在镇街为“黄圃镇”、招生对象为积分生;

  (4)黄圃镇所属的小学均为报名点,主要负责指导本小学拟入读初中适龄少年家长做好新生信息登记工作;如没有条件上网登记的家长,可到居住地就近的小学完成新生信息登记。

  4.信息登记入学材料:请法定监护人在登记时,必须按要求上传相关资料。

  (二)志愿填报

  1.第一批次志愿。第一批次志愿为全市电脑随机摇号志愿,志愿包括市直属公办学校及面向全市招生的民办学校。本批次设定4个学校志愿(符合条件的学校均可选报,但最多只能选取4个学校),由学生家长自行选择填报。

  2.第二批次志愿。第二批次志愿为镇街公办学校及面向本镇招生的民办学校。每个学生最多可填报4个志愿(含最多3个民办学校志愿)。符合入读黄圃镇公办初中一年级招生条件的新生,若不选择报读民办学校,只需填报镇街安排入读公办学校志愿,由镇教育部门根据招生顺序统筹安排。

  3.入读黄圃镇公办学校不采用市电脑随机摇号的号码作为入学依据。

  (三)信息审核。

  “中山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平台”已与政务数据中户籍、居住证、学籍、积分等多项信息对接。有政务数据的,审核人员按政务数据审核;无政务数据的,按监护人上传的资料审核;审核时不能确定的,由黄圃镇教育部门或学校相关工作负责人通知监护人到现场验核;已申请积分入学的,按积分入学系统数据审核。监护人需及时登录“中山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平台”查看入学信息审核情况,补齐审核未通过的信息。信息审核通过的,才能参加后续的招生入学流程;信息审核不通过的,应于6月20日前按要求修改信息并重新提交审核。新生入学信息审核工作6月21日前完成信息审核。

  六、现场提交预审材料

  预审要求:

  1.符合黄圃镇公办初中一年级招生对象条件的适龄少年(户籍生、教育优待生、户籍人员子女、跨镇街就读生、积分生)均需提交预审材料;符合多所初中就读条件的适龄少年,只能到一所中学提交预审材料,超过一所的,默认以户籍地对应片区中学为准,到其他中学提交的预审材料自动失效。

  2.符合黄圃镇公办初中一年级招生对象条件的适龄少年即使自愿填报了民办学校志愿的,如需入读黄圃镇公办学校,也必须按要求提交预审材料;填报了民办学校且已在民办学校注册的,黄圃镇教育部门不再安排学位;没有被民办学校录取或录取后不到民办学校注册且已提交预审材料的,由黄圃镇教育部门安排入学。

  3.预审材料现场提交地点、时间及所需材料:(详见附件2)《预审材料现场提交地点、时间及所需材料》

  ▲附件2:预审材料现场提交地点、时间及所需材料

  备注:已填报黄圃镇,但不符合公办初中招生对象条件的适龄少年(如已参加积分但不入围的、法定监护人持有黄圃镇有效的居住证的),在填报新生信息时,可填报华洋学校(招生联系电话:23222102)志愿,或其他镇街民办学校面向全市招生志愿,参加民办学校电脑随机摇号录取,录取不上的可参加7月22-26日全市民办学校补录。

  4.各报名登记点将按规定对有关资料进行初审,不符合招生对象条件或提供虚假资料者不予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如不按时到指定学校递交资料的,而后补登记的符合入学条件的本镇户籍生,将由黄圃镇教育和体育事务中心根据全镇各公办中学学位情况统筹安排,非本镇户籍生不再进行补报和安排入读公办学校。

  备注:所有申请入学的适龄少年需预先在网上填报新生信息,再到现场报名及提交预审材料。

  5.黄圃镇教育和体育事务中心将按规定对有关资料进行审核,不符合招生对象条件或提供虚假资料者的,审核不通过,将申请不到学位。

  七、招生顺序安排

  第一顺序:适龄少年为本镇本学区内户籍生;

  第二顺序:符合教育优待政策人员的子女;

  第三顺序:适龄少年为本镇户籍生,因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购房居住地变化而需跨学区就近入读的;

  第四顺序:父母双方或一方和适龄少年均为本镇户籍,因适龄少年与父或母不在同一个户口簿,现需到父或母的黄圃镇户籍学区学校就读的跨学区户籍生(父母没有申请就读学区的房产证或中山市商品房销售登记备案表、缴费票据),经镇招生领导组审核同意入读的适龄少年;

  第五顺序:父母双方或一方(或法定监护人)为本镇户籍,适龄少年为本市非本镇户籍生,因购房居住地搬迁或工作需要且符合跨镇街申请入读的,经镇招生领导组审核同意入读的适龄少年;

  第六顺序:父母双方或一方为本镇户籍,适龄少年为本市非本镇户籍,现需到父或母的户籍地学校就读的跨镇街本市户籍生(父母没有申请就读学区的房产证或中山市商品房销售登记备案表、缴费票据),经镇招生领导组审核同意入读的适龄少年;

  第七顺序: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和适龄少年均为本市非本镇户籍,因购房居住地搬迁和工作需要且符合跨镇街申请入读的,经镇招生领导组审核同意入读的适龄少年;

  户籍生学位安排说明:在安排好本镇本学区户籍生后,公办学校仍有学位的,本镇跨学区户籍生和本市非黄圃镇籍子女按照其父母的居住地和招生顺序就近照顾安排学位,其地段划分参考本镇本学区户籍生;如果申请学校的学位不足,则由镇教育和体育事务中心统筹安排。

  第八顺序:父母双方或一方为黄圃镇户籍,且是在2021年1月1日前(不包含1月1日)入户的,适龄少年为非中山市户籍的,经镇招生领导组审核同意入读的适龄少年;

  第九顺序:积分生;

  积分生入学分配方法:①积分生按照积分家长的居住证地址进行学区划分,并根据入读学生家长所得的积分由高到低进行分配,如果本学区学位已满,则由黄圃镇教育和体育事务中心进行统筹安排。

  ②积分生如果积分家长的居住证地址不在黄圃镇的,则由黄圃镇教育和体育事务中心根据公办学校的学位情况进行统筹安排。

  ③在申报的学区学位不足的情况下要服从统筹安排,不服从安排视作放弃积分入学资格。

  第十顺序:父母双方或一方为黄圃镇户籍且为2021年1月1日(含1月1日)后入户的,适龄少年为非中山市户籍的,经镇招生领导组审核同意入读的适龄少年。

  八、入学注册

  1.被民办学校录取的新生,须按学校要求在7月19日前完成注册。已注册的新生,镇街不再安排公办学位。

  2.黄圃镇各公办初中于8月9日前完成新生入学注册工作。监护人应按录取学校要求,按时办理注册手续,逾期未注册视为放弃,可参加民办学校补录。

  3.注册所需资料(详见附件3)

  ▲附件3:注册时需递交到学校的资料

  九、新生信息补报

  黄圃镇户籍适龄少年确因疾病、户籍迁移等特殊原因逾期(6月14日前)未做入学信息登记的,家长可于8月15日9时至8月20日18时登录“中山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平台”补报信息,黄圃镇教育部门审核通过后,视剩余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录取学校将于8月底通过电话方式通知监护人,请保持电话畅通,多次电话不通或未接听的,视为放弃学位。后续入学事宜由录取学校安排,各公办初中于8月31日前完成补录户籍生的注册工作。

  十、入学咨询电话

  黄圃镇教育和体育事务中心咨询电话:23225065余老师。

THE END

TAG:户籍  学校  少年  民办学校  监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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