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8年9月1日之后出生的儿童可以申请入读一年级吗?
答:不可以。按照广东省学籍管理相关规定,申请入读小学一年级必须是8月31日前(含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如以后政策有变动,我区将发布通知公告进行说明。
2.积分入学到哪里申请?是否可以跨镇(街道)申请?
答:按招生通告的申请步骤先在网上预约,预约可申报的志愿学校,预约后再到学校现场审核。
3.申请了积分入学,一定可以就读公办学校吗?
答:不一定。我区公办学校优先录取仲恺户籍的学生,如存在剩余学位,剩余学位用于积分入学。如积分入学申请人数超过学校的剩余学位数,则积分排名超出剩余学位数的学生不作录取。近年来,我区不断推动公办学校新建和改扩建工作,优质公办学位不断增加,积分入学的录取率不断提高,建议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都报名参加积分入学。
4.积分入学能否申请多所学校?
答:根据各区域学位紧张程度,部分区域可申报一个积分入学志愿,部分区域可申报两个积分入学志愿。
5.要多少积分才可以被录取?
答:不确定。积分入学按积分从高到低进行录取。如积分入学申请人数超出学校剩余学位数,则积分排名在剩余学位数之后的学生无法被录取。因而积分入学录取名额根据区内户籍学生的报名情况而定,不提前设置录取名额。同样地,积分入学录取分数受报名人数及申请人分数的影响,不提前划定录取分数线,各学校的录取分数也不一定相同。综合以上情况,会出现A学生积分比B学生高,但A学生申请甲学校未被录取,B学生申请乙学校被录取的情况。
6.如果积分入学出现相同分数,怎么录取?
答:如果总积分相同,则以单项积分再次排序。按项目顺序,居住证分数较高的优先,如居住证分数相同,则社保分数较高的优先,如此类推。如各项目积分均相同,则依据证件办理时间先后再次排序。按项目顺序,居住证办理时间较早的优先,如居住证办理时间相同,则社保办理时间较早的优先,如此类推。
7.家长属于惠州市户籍,办不了居住证,如何申请?
答:学生家长属于惠州市户籍的不需要办理居住证,积分入学时按居住地址进行申请,详见通告中的积分入学项目及标准。
8.已经办理了居住证,需要到派出所打印居住证办理记录吗?
答:不需要。居住证办理记录由工作人员负责核查,家长只需提供居住证即可。如果持有居住登记回执而尚未领取居住证,则以居住登记回执进行申请。
9.已经在惠州市参加社保,需要到社保局打印社保清单吗?
答:不需要。家长只需要提供社保卡,由工作人员负责核查参保记录。
10.在市内其他县区(例如在惠城区或者惠阳区)参加社保,可以计分吗?
答:可以计分,市内各县区的社保均可计分。
11.暂未办好房产证,但有其他证件,可以计分吗?
答:尚未办好房屋产权登记凭证的,可凭购房合同及首期发票办理。产权房与申请的学校在同一镇街的,可获得加分;产权房与申请的学校不在同一镇街的,不能获得加分。
12.积分入学申请顺序是否影响录取?早点申请有优势吗?
答:申请顺序不作为积分排序依据,学生家长应按照学校派号,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申请。
13.只可使用家长一方的材料申请积分入学是什么意思?是否可以把学生父母的居住证时间加在一起计算积分?
答:只可以使用家长一方的材料指的是居住证可以使用家长A的,社保可以使用家长B的,也可以两个项目都使用家长A的,但不可以加起来计算积分。
14.是否可以使用学生的爷爷奶奶,或其他亲属的材料进行积分?
答:原则上不可以。特殊情况例如收养、父母无行为能力、父母离异等,须提供民政部门有关学生监护人的证明材料,才可以使用其他监护人的材料进行积分。例如重组家庭的一方监护人为小孩申请积分入学,使用继父母的材料时,需补充提供结婚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