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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东城区初中入学政策2024 许昌东城区初中入学政策2024年

来源: 更新时间:2024-08-23 16:38:24
The Beginning

  许昌市东城区关于切实做好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招生对象

  1.小学:招收当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的属地户籍适龄儿童、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及外地户籍符合政策规定准入类学生。

  2.初中:具有属地户籍的小学毕业生,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外地户籍符合政策规定准入类小学毕业生,需提供小学毕业学校学籍信息表。

  招生办法

  (一)小学、初中招生

  1.发布招生政策。适龄儿童少年家长可通过许昌市首善东城区微信公众号查询招生通知,按照学区划分到相关学校门口查看招生公告。各中小学校6月26日前需将学校招生公告张贴在学校门口显著位置,招生公告需包含学校学区、招生条件、招收年级、报名办法、报名程序、报名时间(网上报名时间、现场审核时间)咨询电话以及外来务工随迁子女入学办法等内容

  2.报名。今年继续实行网上报名,适龄儿童少年家长登录河南省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http://ywzs.jyt.henan.gov.cn/)完善学生基本信息,向片区学校报名,并按要求上传相关证明材料也可通过河南省教育入学“一件事”办理平台将有关报名材料推送至河南省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7月13日前完成网上信息采集,8月15日前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监护人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持相关证件到报名学校完成现场资格审查。申报民办学校的,到报名学校完成现场资格审查及预缴费。学校审核结束后,汇总相关材料报教育部门进行复核录取。适龄儿童少年家长(监护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登记学生信息的或登记学生虚假信息的,及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的,视为自愿放弃到学区内就学资格。操作确有困难的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监护人可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划片学校进行现场报名。

  符合许昌市直属及魏都区区属初中报名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根据居住地所在区域到魏都区教体局指定地点(许昌宇华实验学校)进行小升初信息采集,采集时间为7月22日-7月25日,咨询电话:0374-5056709。

  小学报名工作由幼儿园负责宣传到每位家长,需要开具无房证明的,由报名学校负责统一组织、统一开具。初中报名工作由小学负责宣传到每位家长,需要开具无房证明的,由报名学校负责统一组织、统一开具。各小学、幼儿园班主任具体负责指导毕业班家长报名及咨询工作。各中小学负责学区内小学、幼儿园报名政策解读培训、指导等工作。

  非城区学校小学学区划分及中小学生的报名工作由各中心学校负责实施。报名方式、报名时间和城区学校一致,报名期间中心学校所辖中小学要在校园内设立网上报名点,帮助农村留守儿童家庭进行网上报名。

  3.录取报到。各招生学校完成资格审查、确定录取结果,8月26日前通过发放录取通知书或发布录取公告等形式公布录取结果,安排学生到校报到。

  (二)特殊群体入学

  1.随迁子女入学。坚持“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切实简化随迁子女入学流程和证明要求,保障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确保“应入尽入”,随迁子女入学按照政策依法依规统筹安排。随迁子女与本地学生实行“四统一”(统一管理、统一编班、统一教学、统一安排活动)。在评优奖励、入队入团、课外活动等方面,随迁子女与城市学生享有同等权利。

  2.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入学。各学校要认真落实好教育关爱政策,确保每一名适龄留守儿童少年能按时入学接受义务教育;要做好困境家庭学生的帮扶资助工作,确保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贫困而失学。

  3.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大力推进融合教育,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就近安排轻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中、重度残疾儿童可到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对需要专人护理不能到学校就读的实施送教上门服务,采取多种方式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对于入学安置有争议的,由区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对其接受义务教育的能力进行评估认定,提出入学安置意见,明确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方式和具体就读(送教)学校。

  4.优抚对象子女入学。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及其他各类符合条件的优抚对象,按照相关规定统筹入学。

  实施办法

  (一)住户一致。户籍和自有房产地址一致且均在学区范围内的,可直接按所在学区进行审核录取。(自有房产不包括商住或公寓性质。公租房(廉租房)与自有房产同等待遇。)

  现场审核须提供以下材料:

  1.全家户口簿。父母不同户口簿的,须提供其父母结婚证,学生与父母不同户口簿的,须提供《出生医学证明》

  2.法定监护人房屋产权证,房产证未办理的,也可提供商品房销售部门网签备案的买卖合同;小产权房的须提供房产归属证明:公租房(廉租房)的,提供房产部门出具的公租房(廉租房)租赁合同。以上房产均须具备入住条件且实际入住,并提供实际居住产生的佐证材料。

  (二)社区居民。社区居民需要提供全家户口簿

  (三)三代同居。三代同居指适龄入学儿童父母名下没有房产,孩子自出生之日起即随监护人(父母)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落户(三代户籍与房产一致),并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实际常住。该种情况以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房产为依据按照所属学区进行审核录取。

  现场审核需提供以下材料:

  1.全家户口簿。

  2.房屋产权证。无房屋产权证的,须提供房产归属证明:3.父母无房证明。入学所需无房证明可到所报名的学校统一登记,由接受报名的学校到不动产处统一出具。

  (四)房产证、户口簿不一致。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监护人具有主城区(含东城区、魏都区、开发区、示范区、建安区老城区)户籍,但与自有住房地址不一致的,以房产为依据进行审核录取。(自有房产不包括商住或公寓性质。公租房(廉租房)与自有房产同等待遇。)

  现场审核须提供以下材料:

  1.全家户口簿。父母不同户口簿的,须提供其父母结婚证学生与父母不同户口簿的,须提供《出生医学证明》

  2.法定监护人房屋产权证,房产证未办理的,可提供商品房销售部门网签备案的买卖合同;公租房(廉租房)的,提供房产部门出具的公租房(廉租房)租赁合同。以上房产均须具备入住条件且实际入住,并提供实际居住产生的佐证材料。

  (五)进城落户。无主城区户籍,但具有房产,并办理居住证的,居住证和自有房产地址一致,且均在学区范围内的,可以直接按所在学区进行审核录取。(自有房产不包括商住或公寓性质。公租房(廉租房)与自有房产同等待遇。)现场审核须提供以下材料:

  1.全家户口簿、法定监护人有效期内居住证。父母不同户口簿的,须提供其父母结婚证。学生与父母不同户口簿的,须提供《出生医学证明》

  2.法定监护人房屋产权证,房产证未办理的,可提供商品房销售部门网签备案的买卖合同;公租房(廉租房)的,提供房产部门出具的公租房(廉租房)租赁合同:小产权房的须提供房产归属证明(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坚决遏制违法建设、销售“小产权房”的紧急通知》文件精神,相关证明日期须在2013年11月22日前)。以上房产均须具备入住条件且实际入住,并提供实际居住产生的佐证材料。

  (六)拆迁户。适龄儿童、少年与监护人的自有住房因东城区城市改造,原居住地已拆迁,新安置的住房尚未交付

  拆迁户子女入学现场审核须提供的材料:全家户口簿。(邓庄社区、岗王社区1-6组拆迁居民子女入学小学到许州路小学、初中到邓庄中学报名;长村、前王门社区拆迁居民子女入学小学到紫云路小学、初中到邓庄中学报名。)

  (七)随迁子女。随迁子女是指在市区居住务工或经商的非市区户籍人员的子女。该种情况入学可在网上报名后到务工地或经商地所属区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地点进行现场审核,经报名点学校初审、教育局复核,对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统筹安排就读学校。各学校按照“四统一”原则,对随迁子女进行统一管理统一编班、统一教学、统一安排活动。

  现场审核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从业人员随迁子女

  1.劳动合同。从业人员需是适龄儿童的第一监护人,有与东城区范围内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

  2.社保凭证。东城区范围内用工单位给员工或个人近期连续缴纳的社保缴费凭证。

  3.居住证。中心城区内魏都区、东城区、开发区、示范区互相通用

  (二)经商人员随迁子女

  1.经商人员需是适龄儿童的第一监护人,须提供东城区范围内工商营业执照。

  2.居住证。中心城区内魏都区、东城区、开发区、示范区互相通用。

  小学网上报名及现场审核学校:

  务工地或经商地在:【清潩河以东、许州路以西、陈庄街以南、建安大道以北】区域的,到文峰路小学审核登记。咨询电话:0374-4369333

  务工地或经商地在:【清潩河以东、许州路以西、建安大道以南、新兴路以北】区域的,到八里营小学审核登记。咨询电话:13782286028

  务工地或经商地在:【清潩河以东、许州路以西、新兴路以南】区域的,到将官池中心小学审核登记。咨询电话:15537413081.

  初中网上报名及现场审核学校:

  务工地或经商地在:【清潩河以东、许州路以西、陈庄街以南、新兴路以北】区域的,到邓庄中学审核登记。咨询电话:13569939256

  务工地或经商地在:【清潩河以东、许州路以西、新兴路以南】区域的,到将官池一中审核登记。咨询电话:15936301818.

  (八)学生及其监护人(至少一方)具有东城区城市小区常住户籍,但无自有住房的。在网上报名时,根据居住地所在区域随外来务工随迁子女报名点学校同时进行网上报名,经报名点学校初审、教育局复核,对符合条件的学生统筹安排就读学校。

  现场审核需提供以下材料:

  1.全家户口簿(须东城区户口)。

  2.房屋租赁合同(须在东城区)

  3.无房证明(无房证明开具办法同(三))

  附件:东城区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学区划分

  1.东城区实验学校小学部:清河以东、紫云路以西、莲城大道以南、新兴路以北区域内居民小区

  2.学府街小学教育集团:清潩河以东、魏文路以西、天宝路以南、八一路以北及魏文路以东、学院路以西、天宝路以南、建安大道以北区域内居民小区。

  3.许都路小学:清潩河以东、魏文路以西、八一路以南、莲城大道以北及魏文路以东、学院路以西、建安大道以南、莲城大道以北区域内居民小区、社区。

  4.新东街小学:魏武大道以东、许州路以西、莲城大道以南青芳街以北区域内居民小区、社区。含徐湾社区原居民:

  5.紫云路小学:紫云路以东、魏武大道以西、莲城大道以南:新兴路以北及魏武大道以东、许州路以西、青芳街以南、新兴路以北区域内居民小区、社区。含长村社区、前王门社区、田庄社区、塔东社区、塔南社区、塔北社区、马岗社区、阳光花墅小区、碧桂园凯旋府小区、雅士居未来之光小区。

  6.南海街小学:竹林路以东、魏武大道以西、陈庄街以南、天宝路以北区域内居民小区、社区。含大张社区、烟郭社区原居民、十里庙社区原居民、壹号城邦小区。

  7.许州路小学:学院路以东、许州路以西、天宝路以南、莲城大道以北及魏武大道以东、许州路以西、陈庄街以南、天宝路以北区域内居民小区。含邓庄社区、岗王社区、于庄社区、畅清苑小区、雅居乐天域花园小区、星湖湾小区、观湖悦府小区

  8.文峰路小学:清潩河以东、竹林路以西、陈庄街以南、天宝路以北区域内居民小区、社区。含旭辉江山花园小区、城央名筑小区

  9.东城区实验学校(中学部):清河以东、紫云路以西、建安大道以南、新兴路以北区域内居民小区、社区。含马岗社区祥云花园小区、鸿景苑小区。

  10.许昌学院附属中学:清潩河以东、魏武大道以西、天宝路以南、建安大道以北及学院路以东、许州路以西、陈庄街以南、天宝路以北区域内居民小区、社区。含大张社区、雅居乐天域花园小区、星湖湾小区、观湖悦府小区

  11.新东街中学:紫云路以东、许州路以西、莲城大道以南、新兴路以北及魏武大道以东、许州路以西、天宝路以南、莲城大道以北区域内居民小区、社区。含八里营社区、畅清苑小区

  12.文峰路中学:清潩河以东、学院路以西、陈庄街以南、天宝路以北区域内居民小区、社区。含壹号城邦小区、旭辉江山花园小区、城央名筑小区

  13.邓庄中学:高速公路以东邓庄街道办事处、永昌街道办事处所辖居民小区、村(社区)。

  14.将官池一中:祖师街道办事处所辖村(社区)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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