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1、1945年10月10日, 国共双方正式签署《政府与中共代表会谈纪要》, 经过谈判,国民党当局口头上表示承认“和平建国的基本方针”,同意“长期合作,坚决避免内战,建设独立、自由和富强的新中国”;同意结束国民党的“训政”;承认人民的某些民主权利;同意“积极推行地方自治,实行由下而上的普选”;召开由各党派代表和社会贤达出席、讨论和平建国方案的政治协商会议。
2、不过对军队和解放区政权问题未能达成协议。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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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45年10月10日, 国共双方正式签署《政府与中共代表会谈纪要》, 经过谈判,国民党当局口头上表示承认“和平建国的基本方针”,同意“长期合作,坚决避免内战,建设独立、自由和富强的新中国”;同意结束国民党的“训政”;承认人民的某些民主权利;同意“积极推行地方自治,实行由下而上的普选”;召开由各党派代表和社会贤达出席、讨论和平建国方案的政治协商会议。
2、不过对军队和解放区政权问题未能达成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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