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审计大学2022年报考点(3233)公告
根据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我校承担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的报名、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点信息
报考点代码:3233
报考点名称:南京审计大学
二、接收考生范围
报考我校且网上报名选择南京审计大学(3233)报考点,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就读学校在南京的应届考生(须提供学生证);
2.户口(须提供户口簿)或工作单位(须提供2021年7月至9月社保缴费证明)在南京的往届考生。
注意:除以上考生外,其他报考我校的考生应选择学校、工作单位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
请考生务必按要求慎重选择报考点,因考生错选报考点、错填报考信息或填报虚假信息,导致不能考试、复试、录取,以及入学后不能进行学籍注册,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1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1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报名期间,教育部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4.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须在网上报名截止日期(10月25日)前,以“网上支付”方式缴纳报考费,收到缴费成功信息后,方可持网上报名编号确认网报信息,否则报名无效。请考生务必于网上报名期间在网上支付报考费,网上确认期间一律不接受补缴费。
5.报考非全日制研究生,原则上以定向就业形式报考。
四、网上确认
确认时间:2021年11月2日~4日(逾期不再办理);
确认方式:本考点今年实行网上确认,考生不必到报考点现场。考生须在规定时间登录网上确认系统采集本人图像和确认报考信息,并签订《报考硕士研究生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未确认网报信息的考生其网报信息无效,将无法参加考试和录取。(网上确认系统网址、网上确认流程及要求另行通知)
网上确认期间,请考生及时登录网上信息确认平台查看审核结果,以免审核不通过没有充足的时间准备补充材料。审核未通过的考生,请根据平台提示及时补充或修改材料,逾期不再办理。
五、网上确认准备材料
1.考生须提供网上报名号、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学生证信息页及注册章页(应届考生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往届生提交)。
2.户口在南京的往届考生须提供户口簿(户主页及本人页)。
3.工作单位在南京的往届考生须提供2021年7月至9月的社保缴费证明。
4.在网上报名时尚未取得,但录取当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须出具由颁发毕业证书的机构(学校)出具的成绩证明。
5.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应届考生,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往届考生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6.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国(境)外求学考生,需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在网上报名时尚未取得,但录取当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考生,须出具在读证明。
六、其他
1.依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教育厅文件规定(苏价费〔2007〕423号、苏财综〔2007〕92号、苏教财〔2007〕89号),参加全国研究生考试,按每生120元标准收取报名考试费。
2.预报名期间,“网上支付报考费”功能同时开通,考生在此期间报名信息及支付的报考费有效。
3.对已报名交费但未确认信息,和已确认信息未参加考试等情况,不予退报考费。
七、特别提醒
1.请考生务必认真阅读《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查阅我校招生简章和专业目录以及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关于网上报名的公告信息,并按要求慎重选择报考点。
2.网报期间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不得修改。
3.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网报信息误填、错填,导致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复试、录取以及入学后不能进行学籍注册的,遗留问题由考生本人负责。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4.我校所有考试科目均不允许使用计算器。
5.考生须在统一考试时间前一个月,关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和我校报考点考试疫情防控要求,按要求做好考试有关防疫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