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户口的孩子可以在南京上小学。
【秦淮区】
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主要指:处于义务教育阶段、随务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来宁暂住、非南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包括本市户籍在市内跨区流动的务工人员子女。
依据南京市教育局有关要求,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到秦淮区公办小学就读,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应在秦淮区暂住地已实际居住满一年(至2021年5月31日止),同时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家庭户口簿和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2)由公安部门出具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秦淮区居住地连续居住且满一年(至2021年5月31日止)的有效居住证;
(3)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宁缴纳社会保险连续且满一年的凭证(至2021年5月31日止);或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在宁连续且满一年(至2021年5月31日止)的有效营业执照,且在之后一直按规定正常经营,未中断;
(4)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
(5)出生证及预防接种证等证件。
【雨花台区】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在雨花台区公办小学就读,其法定监护人应具有雨花台区合法稳定住所、合法稳定职业。登记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家庭户口簿和随迁子女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2、由公安部门出具的随迁子女法定监护人居住证,需在雨花台区连续居住且满一年(至2021年5月31日止,无间断);
3、随迁子女法定监护人相对稳定工作证明。需提供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个人在宁缴纳社会保险连续满一年且无补缴凭证,或经工商部门颁发的在宁连续且满一年有效营业执照(至2021年5月31日止,无间断);
4、适龄儿童出生证、准生证、预防接种证等证明材料。
南京市其他各区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也可以进入公办小学就读,具体的条件和要求可咨询南京市各区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