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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最新学生资助政策解读(佛山市政策性借读生)

来源: 更新时间:2022-06-22 20:03:11
The Beginning

  佛山市最新学生资助政策

  《佛山市教育局 佛山市财政局 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健全我市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正式印发,从制度上保证了每一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被学校拒之于校门之外,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保证不同学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能在相应教育学段顺利入学接受教育。

  《意见》自2022年春季学期起实施

  一、《意见》主要有哪些特点?

  1、体现学生资助政策在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高等教育各学段全覆盖,且资助范围在佛山市户籍生的原基础上进一步扩大至常住人口

  2、体现学生资助政策的系统性和权威性,《意见》以规范性文件形式,系统规范佛山市各学段学生资助政策;

  3、明确政府资助资金分担机制和各级政府在各学段中学生资助职责。

  二、佛山学生资助项目有哪些?

  佛山市学生资助政策体系,按照“保障财政投入、经费合理分担、政策导向明确、多元混合资助、各方责任清晰”的原则,助困、奖优、育人相结合,构建以政府为主导,以奖、贷、助、补、免、勤等形式,覆盖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中等职业教育、普通高等教育的学生资助体系,精准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励优秀学生。

  具体资助项目包括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生活费补助、免学费等共19项

  ☑ 学前教育阶段

  1、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资助,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元

  2、学前教育残疾儿童三年免费教育,免费标准为每生每年8900元,三年合计共26700元

  * 学前教育阶段残疾幼儿在享受免费教育的同时,仍可享受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资助

  ☑ 义务教育阶段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补助标准为寄宿小学生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生每生每年1250元非寄宿小学生每生每年500元初中生每生每年750元

  ☑ 普通高中教育阶段

  1、普通高中免学杂费,对残疾、低保、特困救助供养、原国家级建档立卡脱贫家庭的普通高中学生免学杂费(其中就读民办学校每生每年2500元给予减免);

  2、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

  ☑ 中等职业教育阶段

  1、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

  2、免学费,对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的1-3年级在校学生(其他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实行免学费教育(其中就读民办学校每生每年3500元给予减免);

  3、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

  ☑ 高等教育阶段

  高校奖助学金分本专科学生和研究生设置。

  本专科学生

  1、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

  2、本专科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

  3、本专科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平均为每生每年3300元

  研究生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博士生每生每年30000元、硕士生每生每年20000元

  2、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博士生平均每生每年10000元、硕士生平均每生每年8000元

  3、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硕士生每生每年6000元,博士生每生每年13000元

  ☑ 其他高等教育资助

  1、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资助标准每人最高不超过6000元。

  2、残疾人大学生资助,资助当年考入普通高校的佛山市户籍全日制残疾人在校大学生,专科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研究生除外)分别一次性每人资助10000元、15000元、20000元30000元

  3、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在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预科生)、研究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本专科生额度为每生每年不超过12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不超过16000元

  4、“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助学贷款代偿,广东省高校学生毕业后到农村基层从事支农、支教、支医和扶贫工作,服务期满后考核合格并继续在经济欠发达地区基层工作满1年以上,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可申请财政代偿

  5、落实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制度,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校学生实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

  6、同时,学校也设立学校层面的助学金项目,资助有需要的学生。

  三、佛山学生资助财政资金分担机制是怎样的?

  《意见》第四条明确学生资助财政资金分担机制,佛山市学生资助工作所需财政资金由省(含中央)市县三级财政负担。

  顺德职业技术学院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由中央和省承担30%,市级财政负担10%,剩余部分由顺德区财政负担;其余学生资助事项所需财政资金除中央和省级财政负担部分外,按属地管理原则予以落实,即:市属学校由市财政负担,各区所辖学校由区财政负担

THE END

TAG:学生  佛山市  助学金  标准  经济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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