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天津蓟州区幼儿园招生政策
相关政策——
(一)招生对象
凡符合报名条件的年满3周岁(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间出生)幼儿均可报名。
(二)招生时间
各级各类幼儿园于6月25日(星期六)开始公布招生简章,7月2日(星期六)正式招生,7月6日公布招生结果。具体时间、地点、方式、流程等事项,由各乡镇中心学校、各直属(含小学附属)幼儿园自主制定。
(三)报名要求
1.适龄幼儿报名登记时,须提供居民户口簿和合法固定居所证明,以及儿童预防接种证。
2.凡符合招生优待政策的对象,按国家、天津市有关政策执行,严格落实相关规定。
招生办法——
区教育局统筹安排招生工作时间节点,各园根据入园需求和学位情况,制定具体招生办法并进行自主招生。
(一)公办幼儿园招生:直属(含小学附属)幼儿园采取线上报名登记、线下核验材料相结合的形式进行招生。乡镇公办幼儿园可以直接采用现场报名登记的形式。
1.发布招生简章及接待咨询。6月25日,通过多种方式规范、准确、全面地向社会公布招生简章并进行接待咨询,时间不少于7天。招生简章中要明确招生对象、报名方式、收费标准、咨询电话、录取办法等相关事项。
2.报名登记及核验材料。7月2日,适龄幼儿监护人进行线上报名登记,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如有特殊情况,无法采取线上报名的,可拨打幼儿园咨询电话,由幼儿园工作人员帮助录入相关信息。各幼儿园按照园所招生工作时间安排,对线上登记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合格后,安排家长错峰到园提交相关材料进行现场复核。
3.招生录取及公布结果。7月6日,幼儿园根据园所学位资源统筹录取幼儿,将录取结果及时通知家长,并予以公示。
(二)民办幼儿园招生:各有关乡 镇中心学校要加强对民办幼儿园招生工作的指导和管理。各民办幼儿园根据办园条件与办园规模,参照公办幼儿园招生办法,制定招生方案。全区将使用统一招生简章模板,明确招生人数、收费项目、标准等事项。各乡镇中心学校要严格审核民办幼儿园招生简章及方案,审核合格后汇总上报到区教育局,经区教育局审核通过后,方可公布。各园公布的招生简章务必与教育局审核合格后的保持一致,严禁随意更改、添加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