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坻区小学名单
》》》天津市宝坻区小学入学招生办法
1.小学招生继续坚持免试划片就近入学原则。适龄儿童确因身体状况等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法定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报教育局备案。
各单位要保证招收的学生户口或房屋产权证在本片内。
学生户口须与父亲或母亲户口在同一户口簿,户主可为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学生、父母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口在同一户口簿的,房屋产权人可为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
购房已入住暂无房屋产权证的,须提供购房发票和购房合同(2021年8月31日前交付使用)。
2. 还迁小区已交付使用的拆迁户子女,持置换协议和户口簿到还迁小区所属片学校入学。
3. 还迁小区未交付使用的拆迁户子女,持房建办开具的拆迁证明、置换协议、户口簿、住建委开具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就近入学。
4.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含外省市户口、本区城外户口),按现住址登记报名。城内属海滨街道办的在北城路、吴苏路、进京路小学登记报名;城内属钰华街道办的在吴苏路或实验小学登记报名;城内属宝平街道办的在进京路、实验小学或刘辛庄小学(朝霞路小学)登记报名。教育局根据各校报名情况统筹安排。
5.在宝坻区购房的本市外区的“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因现行户籍政策无法实现“人户统一”,确需在实际居住地入学的,按照房屋居住地就近入学;本市外区户籍在宝坻区无房户的适龄儿童,到户籍地所属区报名入学。
6.在城外各街镇务工的外省市人员子女,由当地街镇教委安排就近入学。
7.城外小学按街镇划片招生,不得跨街镇招生。
8.京津中关村科技城及宝坻区工业园区企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持相关部门的证明,按现家庭住址就近入学。
9.京津中关村科技城及已入驻宝坻区的企业的员工子女,在符合入学条件的前提下,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10.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持相关部门证明,按现家庭住址就近入学。
11.蓝印户口学生与本地学生享受同等待遇。
12.进藏干部职工子女在宝坻区就学,按照《关于进藏干部职工子女内地就学享受当地生源同等待遇的意见》精神执行。
13.各学校要招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轻度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做好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工作。
14.博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面向全区招收中重度残疾适龄儿童少年,确实不能到学校就读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由特殊教育中心安排送教上门服务,具体工作由博爱学校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