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休学申请需要准备的材料
(一)因病休学
学生因伤病或本人不可抗拒的原因,一学期内连续请假超过20天或累计请假超过30天,仍不能到校坚持学习的,可以申请休学。办理休学,由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因伤病提出休学的,须经区县级医疗单位检查并出具诊断证明;因不可抗拒的原因提出休学的,须出具公安或民政、劳动等有关部门的证明。学校审核同意后,出具休学证明,并通过电子学籍系统报区县教育局登记。
(二)出国休学
学生在学期间随父母到国外、境外就读的应办理休学手续。由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提出书面出国、出境休学申请,出具护照、签证等有关证明,经学校审核同意后,出具休学证明,并通过电子学籍系统报学籍主管部门登记。出国、出境所需的学业成绩、就读年级等证明,学校应如实开出。
(三)续办休学
学生休学期间学校应为其保留学籍。休学一般为一学期,最长不超过一学年。休学期满仍不能复学者,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在休学期满前一周内,提出书面申请,凭相关证明材料,续办休学手续。
(四)复学办理
休学期满,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休学证明和证明可以复学的材料,到学校办理复学手续。短期休学的学生,复学应回原就读班级。休学时间超过三个月,复学时学校可根据学生实际学力情况,安排到相应年级就读。
(五)学生死亡
学生死亡,学校应当凭相关证明在10个工作日内,通过电子学籍系统报学籍主管部门注销其学籍。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