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时间安排
1.线上登记。2020年7月20日至7月23日,适龄儿童监护人登陆“天津市武清区招生报名系统”(网址为:http://111.33.0.60:7777)参照网站发布的报名办法演示,提交报名信息,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或360极速浏览器。因客观原因无法通过网上报名的,可在此时间段内拨打学校咨询电话预约线下审验时间。
2.资格初审。2020年7月20日至7月24日,学校安排专人对网站登记信息进行初审,通过短信形式通知初审结果和线下审验的具体时间。
3.线下审验。2020年7月25日至26日,适龄儿童监护人携带有关资料,根据学校通知的线下审验时间错峰到学校现场审验入学资格。
7月25日(星期六)上午:8:00—11:00 下午:2:30—5:30
7月26日(星期日)上午:8:00—11:00 下午:2:30—5:30
二、相关政策
1. 2020年入学的适龄儿童必须年满6周岁(2014年8月31日以前出生)。适龄儿童确因身体状况等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其法定监护人于2020年7月25日(星期六)、26日(星期日)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和相关佐证材料。
2. 本区户籍(含蓝印户籍)“人户统一”适龄儿童依据居民户口簿、合法固定居所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进行线上登记,线下审验。适龄儿童户籍的户主、合法固定居所的产权所有人必须是适龄儿童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
3. 本区户籍“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由户籍地所属片区镇街(局直属小学)学校先行统筹安排入学。确有困难无法实现“人户统一”,居住的自有产权房属于我校片区的,确需在我校入学的,我校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协调安排入学。
4. 本市跨区“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依据市教委文件精神,应由户籍地所属区先行统筹安排入学。确因现行户籍政策无法实现“人户统一”,居住的自有产权房属于我校片区的,确需在我校入学的,我校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协调安排入学。
5.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按照《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发展改革委 市公安局 市人力社保局 市教委拟定的天津市居住证管理办法配套实施细则的通知》(津政办发〔2016〕32号)的规定,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符合条件的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就读。我校只负责登记学生信息和通知最终安置结果。
三、招生办法
凡符合入学条件的我校服务区内的适龄儿童和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家长按照招生工作的时间安排,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网站提交报名信息,按照学校通知的线下审验的时间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我校审验。学校工作人员将对家长提供的所有报名证件进行审核查验。
四、我校服务范围
京津公路以东,育才路以西,大桥道以南,三号道以北的住宅小区(除军英公寓),包括:团结东里、团结西里、四季花苑(天房四季)、师大公寓、育德巷(杨村镇体委东)、常德大街西侧警察公寓、胜利路小区(胜利路一街小区)、京津时尚广场、君利商厦、馨祥园、馨意园、馨盛园南部、人大楼(人大宿舍)、杨村一街塔园路、杨村一街小庄后台、杨村一街小庄中街、杨村楼前新村、振华楼、农行楼(农行宿舍)。
五、携带材料
1.本区户籍和本市跨区“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
(1)居民户口簿(包括蓝印户口)原件。
(2)服务区的合法固定居所证明(房产证等)原件。
(3)儿童预防接种证(加盖“验讫”章,)原件,日常接种部门开具预查验证明。
本市跨区“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除上述证件外,还需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无法实现“人户统一”的证明。
2.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
(1)在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
(2)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的居民户口簿原件。
(3)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在本区合法居所的证明(自有房屋产权证或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原件。
(4)居住证持有人在本市的务工就业证明和本市的社会保险缴费凭证原件(缴纳的社保凭证,缴费时限为近期且连续不少于6个月,险种至少要包含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两个险种)。
(5)本市或原户籍地卫生部门签发的儿童预防接种证(加盖“验讫”章,)原件,日常接种部门开具预查验证明。
【备注:学校将留存报名携带材料中的所有证件的复印件,学校资源有限,需逐一复印,为减少家长等候时间,可自备复印件。】
六、线下审验地点
杨村第四小学东一楼大厅
七、咨询电话
29581954
八、温馨提示
1.为保证校园安全和良好的招生秩序,请家长按照短信通知的时间准时到校审验材料,报名当日由1名家长携带有关资料按照通知时间进行线下核验入学资质。
2.由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原因,请家长在来校前提前测好体温,如果出现发烧、咳嗽等身体不适请暂缓来校。家长来校时请佩戴口罩,主动出示天津健康码,扫描津门战疫二维码,配合学校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检测、外来人员入校登记等工作,排队时请保持1米距离。
3.因处于高、中风险地区无法按时来学校进行线下审验的家长,请拨打报名咨询电话29581954,确认提交材料的方式。
4.请家长提前准备好报名所需证件的原件。根据招生政策,如需其他证明材料,家长应积极配合提供。如果证件、证明不属实,后果自负。
5.本区内“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只允许在一所学校报名登记,不得重复报名。
6.非武清户籍适龄儿童报名截止时间为7月26日,不安排补报名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