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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天津市武清区小学入学招生方案 天津武清小学入学政策

来源: 更新时间:2022-06-26 14:34:48
The Beginning

  >>>入学年龄

  2020年入学的适龄儿童必须年满6周岁(2014年8月31日以前出生)。适龄儿童确因身体状况等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其法定监护人应当向所属片区学校提出申请,报区教育局备案。

  >>>入学条件

  ▲本区户籍(含蓝印户籍)“人户统一”适龄儿童依据居民户口簿、合法固定居所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到所属学区片学校登记入学。适龄儿童户籍的户主、合法固定居所的产权所有人必须是适龄儿童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

  本区户籍“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由户籍地所属片区镇街(局直属小学)学校先行统筹安排入学。确有困难无法实现“人户统一”,需在居住的自有产权房产地入学的,由对应片区镇街(局直属小学)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协调安排入学。

  本市跨区“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依据市教委文件精神,应由户籍地所属区先行统筹安排入学。确因现行户籍政策无法实现“人户统一”,需在我区居住的自有产权房产地片区学校入学的,可由房产所属镇街(局直属小学)学校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协调安排入学。

  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按照《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人力社保局市教委拟定的天津市居住证管理办法配套实施细则的通知》(津政办发〔2016〕32号)的规定,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符合条件的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就读。自愿选择在民办学校就读的,在符合入学条件的前提下,具有民办学校报名资格。

  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轻度残疾儿童少年,安排到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中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安排到特殊教育学校登记入学;确实不能进校就读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根据残疾类别和教育需求,实施送教上门服务。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

  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按照教育部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

  按照《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保障和关爱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津政办发[2020]2号),落实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子女入学照顾政策。以市教委下发的名单为准,依据武清区《关于保障和关爱新冠肺炎一线医务人员子女入学若干意见》执行。

  >>>报名时间

  全市统一时间为:2020年7月25日(星期六)、7月26日(星期日)。

  >>>入学形式

  公办学校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制度,采取登记入学,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入学考试。严禁设立重点班、实验班。新入学的学生,要按照随机方式均衡编班,均衡配置教师,充分体现教育过程的公平。

  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工作,民办学校招生纳入区教育局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采取随机派位方式确定学生入学。民办学校随机派位工作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家长代表、学校代表等进行全程监督,确保过程规范严谨,公开透明。民办学校招生简章必须真实、准确、清晰、规范、合法,不得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名义进行招生宣传,必须明确学校收费标准和入学流程,并报送区教育局审核同意后,向社会公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严格落实《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关于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子女就读高收费民办学校的通知》(津教政(2019]24号),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信用惩戒,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子女就读高收费民办学校。

  完善小学入学通知书制度。学校向新生发放的入学通知书中,应加入有关法律规定和违法追责说明,切实强化家长和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的法律意识。

  落实小学一年级入学适应教育,按课程标准严格执行零起点教学要求,扎实做好幼小衔接。

THE END

TAG:民办学校  学校  子女  户籍  适龄儿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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