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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县户籍儿童入学
凡户籍在我县的适龄儿童,须提交以下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适龄儿童与其法定监护人的同一户口簿。
2.房屋产权有效证件。
3.小学新生需提供预防接种证明。
(二)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
坚持“两为主”“两纳入”,随迁子女入学报名时需提交以下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适龄儿童与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
2.公安部门出具的流动人口居住证明;
3.合法工作证明;
4.小学新生需提供预防接种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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