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报名流程
公办及民办学校
报名时间:6月15日——17日
报名入口:点击进入
(1)6月15日至17日,所有申请公办学校入读或申报民办学校入读的适龄儿童家长,须按照县教委公布的招生入学政策、工作安排、报名程序等相关信息,登录“重庆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报名信息采集系统”,进行网上信息采集。
(2)学生若选择就读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只能选择一所民办学校报名,且公办、民办学校不能兼报。对已完成网上信息采集的适龄儿童,各片区教管中心及毕业小学按照县教委相关规定,对报名对象、报名材料进行复核。
(3)符合奉节中学、永安中学、实验初中、巴蜀渝东中学、朱衣初中、三江初中招收条件的学生(包括已报民办学校的学生)证件由永安片区、朱衣片区教管中心负责审核,材料审核在6月 18 日完成。对未在民办学校报名的学生进行首轮抽签前信息公示。禁止任何公、民办初中学校组织招生登记和进校宣传。
报名材料
一、正住户口小学毕业生就读条件
1.学生与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对口”。
2.其住房在相应的划定区域。
3.有当年小学毕业的相关证件。
二、城区有产权房小学毕业生就读条件
1.学生与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口“对口”。
2.有划定区域的房产证(不含商业用房)
3.有当年小学毕业的相关证件。
三、拆迁安置户小学毕业生就读条件
本类一般按户籍、购房、公租房、安置房证件处理,特殊情况增加“地房征用销号合同”。
四、随迁人员子女就读条件
1.学生与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口“对口”。
2.有相应区域住房(或租房)证件。
3.有我县城镇务工证件(营业执照或务工合同等)
4.有流入地相应区域居住证(暂住证)
5.有当年小学毕业的相关证件。
五、其他特殊小学毕业生就读条件
1.学生与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口“对口”。
2.有证明学生父母特殊身份的相关证件与文件(指烈士、现役军人、公安英模、一至四级因公伤残军人、一至四级因工作
残公安民警、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援藏干部、烈士、华侨、港澳台同胞、政府引进的高级人才。
3.根据特殊身份提供编制证、专业技术职务等级证、军衔证、立功证件、表彰文件、伤残等级评定文件、其他证件等。
4.有相应区域住房证件。
5.有当年小学毕业的相关证件。
六、招生条件相关解释
1.适龄儿童与法定监护人(房产所有人)不在同一户口簿的。需增加父母结婚证、儿童出生医学证明等补充证明材料。
2.因新购房入住或房屋过户尚未核发房产证的,需提交正规购房合同、契税发票、入住证明等补充证明材料:因抵押贷款无法提交房产证原件的,需提交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原房管所)档案查询房产证明、入住证明等。
3.适龄儿童及父母户口挂靠在祖父母(外祖父母)一起,且与房产、实际居住一致的,视为符合正住户口条件:房产所有人系祖父母(外祖父母 ),适龄儿童及父母户口与祖父母(外祖父母)在一起,且实际居住在一起的,视为符合购房户条件。
4.当年小学毕业的相关证件包括小学毕业证、准考证、教管中心证明、机打学籍表(加学校鲜章)素质报告册(有公章)学生证、有关档案等能证明为应届小学毕业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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