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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重庆江北区小学入学条件 重庆市江北区读小学的条件

来源: 更新时间:2022-06-28 00:21:39
The Beginning

  2022重庆江北区小学入学条件

  一、江北区户籍

  江北区户籍年满6周岁(2016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出生)及以上的适龄儿童,父(或母)或法定监护人凭有效、合法证明(户口、房屋产权证等其他印证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按照以下办法到对应小学办理入学手续。新生预防接种证明不作为入学报名前置条件但需在开学后提供。

  1.三对口。

  全区公办小学招收符合以下情况的适龄儿童:

  ——户籍在学校招生范围,适龄儿童与父(或母)或法定监护人户籍―致、户籍登记地与适龄儿童、父(或母)或法定监护人实际居住地―致,居住地与父(或母)或法定监护人房屋产权证―致,户主、房屋产权是父(或母)或法定监护人(父持或母持或父母共持或法定监护人持100%房屋产权)。

  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如户籍和实际居住地一致,视为符合“三对口”:

  ——适龄儿童、少年因父母在“主城九区、两江新区、高新区”无自购房屋(学校根据家长提供的重庆巿政府“澈快办”APP平台查询结果电子版进行认定),自出生日起与其父亲或母亲的户籍―直挂靠祖父母(外祖父母),与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招生服务区常住的,户主或房屋产权是祖父母(外祖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持100%房屋产权)。

  ——适龄儿童父母双亡、户籍在学校招生范围、与其他法定监护人在一起且实际居住、户主和房屋产权是其他法定监护人。

  2.两对口。

  全区公办小学(除“三对口"入学压力大的学校)在保障“三对口”入学基础上,招收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适龄儿童,额满为止。

  ——适龄儿童户籍在招生范围且自出生就挂靠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并在户籍地实际居住。

  ——适龄儿童户籍与父(或母)或法定监护人一起在招生范围并在户籍地实际居住3年以上。

  ——适龄儿童户籍在江北区且父(或母)在招生范围实际购买房屋2年以上并实际居住(父持或母持或父母共持或法定监护人持100%房屋产权)。

  ——适龄儿童户籍不在江北区﹐但父(或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招生范围实际购买房屋3年以上(父持或母持或父母共持100%房屋产权)并实际居住。

  3.其他。

  户籍在学校招生范围但不符合“三对口”、“两对口”情况入学的适龄儿童,全区公办小学(除入学压力大的学校)在保障“三对口”、“两对口”入学﹐学位空余前提下,根据适龄儿童户籍就先就近原则,审查合格后予以招收,额满为止或由区教委根据学位空余情况和就近原则,统筹安排入学。

  4.区内户籍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政策

  江北区户籍适龄儿童原则上在户籍所在地按照政策入学,确因父(或母)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居住地发生变化,无法在户籍所在地入学需要在现居住地入学的(简称“区内户籍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可以在父(或母)或法定监护人购买房屋地区(或租住房屋地区)的以下指定学校学位空余前提下,由学校审查后入学或由区教委统筹安排入学。

  二、江北区外户籍学生入学政策(流动人口随迁子女)

  为尽力满足江北区外户籍入学需求,2022年区教委指定学校在学位空余情况下,招收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必要条件)的江北区外户籍流动人口随迁子女﹐额满为止。

  1.适龄儿童、少年本人及父(或母)或法定监护人户籍是江北区外户籍。

  2.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或母)或法定监护人是离开户籍地在江北区合法从业或务工人员。

  3.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或母)或法定监护人随迁江北区并实际在江北区暂时居住。

  区外户籍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属于以下情况的,指定学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满足入学需求︰

  1.重庆巿农村户籍。

  2.父(或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招生范围购买房屋2年以上并实际居住。

  3.父(或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招生范围租房3年以上并实际居住。

  4.能够提供父(或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江北区从业的工商营业执照、养老保险、纳税证明、个体经营社区证明且年限长者。

  5.其他能够证明父(或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江北区社会经济发展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合法材料(表彰证书、行业或单位优秀员工、诚实守信经营户等)

THE END

TAG:户籍  监护人  江北区  适龄儿童  对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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