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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重庆万盛经开区中小学招生入学政策

来源: 更新时间:2022-06-28 00:22:13
The Beginning

  一、基本原则

  (一)依法入学原则。2022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凡年满6周岁及以上儿童,应当依法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暂不具备的农村地区的儿童入学年龄可放宽到7周岁。因身本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 ,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提出申请,报区教育局备案。

  (二)就近免试原则。本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就近入学。全区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均不得以笔试、面试、面谈等名义选拔学生,公办义务教育学校一律不得招收推优生、保送生、特长生。

  (三)对口入学原则。城区小学新生入学实行“三对口”,即学龄儿童与父(母)的户口、房屋产权证明(或房屋产权证、购房正式合同)和实际居住地一致,在对口学校入学,城区初中新生实行划片招生就近入学。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依据户籍所在属地对应学校就读。

  (四 )规范公平原则。禁止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收择校生,禁止乱收费。建立完善招生公示制度、咨询制度和社会监督制度,实行“阳光招生”做到信息公开、机会公平、结果公正。

  二、招生办法

  (一)本区户籍学生入学。

  1.户籍(住址)规定。

  (1)学生户口与父母双方(或一方)在同一户口簿上,且户口簿与实际住址(房产)相符的为有效户口。

  (2)学生父母确属无房户,学生户口与父母双方(或一方)长期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口簿上,且户口簿与实际住址相符的为有效户口。

  (3)学生或监护人空挂于单位、亲戚、朋友、祖父母、外祖父母上的户籍不作为入学依据;新迁入户口的截止时间为2022 年 6 月 20 日;有一套以上住房者,依据其经常居住房屋地址划片入学。

  (4)同一房产(住所)在一学段时间内(小学6年,初中3年),只能作为一个家庭子女入学的条件依据。

  (5)在2022年6月20日前因实际居住地搬迁,房产证未能办理(不含二手房)和户口未能迁移的,可以新居住地作为确定服务学校的依据,但需提供购房合同、交款收据、水电气及物业管理费发票等材料。

  (6)城区当年新建小区(已入住)居民子女入学,由开发商持经开区管委会批复文件、区住房与城乡建设局、区规划与自然资源局等部门批准文件及手续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相关证明文件、单据,及城区常住人口子女入学必备的其他手续,到所在学校办理本小区居民子女入学划片申请手续。

  (7)房产权证须为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不含购房合同),且权证性质为住宅,办理时间截止2022年6月20日及以前。商住楼、商铺等非住宅、申请人或其监护人在共有房产中占比低于50%的均不能作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划片入学的依据。

  2.报名程序。

  小学招生: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由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证明材料到相应学校审核并公示后统一发放《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不完全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由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证明到相应学校登记,经审查核实后予以报名(具体办法见招生程序)。

  初中招生:在区内小学就读的毕业学生由毕业学校审核户籍、住房证明等材料并汇总上报教育科,教育科组织复核,并根据我区初中划片政策确定划片入学名单,由所在小学代为发放《万盛经开区初中划片(对口)入学通知书》;未在区内小学就读的区内户籍适龄少年持相关证明材料由法定监护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教育科登记审核,教育科按就近原则统筹协调安排入学。

  3.需提供材料。

  符合户籍(住址)规定的适龄儿童、少年,需在规定的时间内由其法定监护人持适龄儿童与其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房屋产权有效证件、预防接种证明(适龄儿童)、小学毕业证明(适龄少年)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对应小学、初中办理入学报名手续;不符合户籍(住址)规定的适龄儿童、少年,根据需要提供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

  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申请入学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父母在现居住地合法经商或合法务工1年以上(含1年)。

  2.子女随父母在现居住地居住1年以上(含1年)。

  3.随迁子女入学报名应在规定时间内向教育科1(A栋 202室)提出就读申请,填写《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申请表》(见附件1),提交以下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经审查通过后由教育科统筹安排入学。

  (1)适龄儿童少年与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

  (2)适龄儿童少年与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居住证明、合法工作证明(市内区外户籍)和公安部门出具的流动人口居住证明(市外户籍)等有关材料。

  (3)小学新生需提供预防接种证明,初中新生需提供小学毕业证明。

  (三)残疾儿童入学。

  公办学校必须接收招生范围内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学生随班就读;患有严重生理缺陷,但能适应学校学习、生活的残疾学生,由教育局协助其进入相应的特殊教育学校就读;无法到校接受义务教育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依法实施缓、免学,学校按“一人一案”要求提供送教上门服务。

  (四)现役军人、华侨等子女入学。

  现役军人、华侨、援藏干部、烈士、港澳台同胞、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队员、在经开区工作的外籍专家、政府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其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按照市、区相关规定,由教育科统筹安排入学。

  三、招生程序

  (一)发布招生信息。

  2022年6月20日前教育局公布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等相关信息;学校向社会公布招生计划,发布入学登记通告。

  (二)报名材料审核。

  1.小学报名审核:

  (1)2022 年6月28 日-30 日:现役军人、华侨、援藏干部、烈士、港澳台同胞、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队员、在经开区工作的外籍专家、政府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的适龄儿童,由父母或监护人携带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教育科登记审核。

  (2)2022年6月26日-28 日:区内户籍且符合户籍(住址)规定的适龄儿童到片区内小学校登记;不完全符合我区户籍(住址)规定但具备以下条件的区内户籍适龄儿童由监护人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申请就读学校登记,学校派专人调查核实,若片区范围内需要服务的学生数量未超过学校接纳能力,应逐一审查接收入学;若片区范围内需要服务的学生数量超过学校接纳能力,则按类别审查依序接收,并负责填写《2022年初中(小学)招收新生花名册》(见附件2),超出部分报教育科统筹协调入学。

  ①学生及其监护人户口(含集体户口)在城区范围内,实际居住地为租房(凭连续三年以上房屋租赁合同等材料),居住地属于城区学校招生范围内,且该适龄儿童及监护人在市内无房产(以租房时间由长到短依次确认,万盛小学、中盛小学不作为招生依据)。

  ②家庭实际居住地(房屋产权所有人为监护人或本人且在区内只有一套房产)在片区范围内但学生或监护人户口未在片区内对口房产上(优先确认学生户口迁入对口房产学生,其次是监护人迁入对口房产学生 ,最后是学生及监护人都未迁入对口房产学生,同等条件下以购房时间由长到短依次确认,学位不足时,同等条件下抽签确定)。

  (3)2022年6月29-30 日:各小学审查拟录取学生名单。

  (4)2022年 7月1 日:城区各小学将拟录取学生名单报教育科审核、查重。

  (5)2022年7月2-4日:各小学校对片区内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名单进行公示,并发放《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

  (6)2022年7月2-10日:区外户籍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由监护人携带相关材料到教育科审核登记。

  (7)2022年7月11-20日:处理城区小学招生遗留问题。

  2.初中报名审核:

  (1)2022年6月10 日以前:各小学(含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部)对在区内就读的毕业学生的户籍、住房证明等材料进行登记审核并上报教育科,教育科组织各招生学校对区内就读的小学毕业学生的户籍、住房证明等材料进行复核,根据我区初中划片政策确定各初中学校拟招收新生名单,按复核结果下发初中划片招生名册。

  (2)2022年 6 月 28 日-6 月 30 日: 现役军人、华侨、援藏干部、烈士、港澳台同胞、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队员、在经开区工作的外籍专家、政府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的适龄少年,由父母或监护人携带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教育科登记审核。

  (3)2022年7月2日:各小学(含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部)对区内就读的小学毕业学生代为发放《万盛经开区初中划片(对口)入学通知书》。

  (4)2022年7月8日:区内就读的小学毕业学生持《万盛经开区初中划片(对口)入学通知书》直接到对应学校报名登记;各校负责填写《2022 年初中(小学)招收新生花名册》,公示后于 2022年 7 月 12 日前将新生花名册报教育科。

  (5)2022年7月8-20日:乡镇学校就读小学毕业且已在万盛城区购房入住(2022年6月20日前)的适龄少年、未在区内小学就读毕业的区内户籍适龄少年、流动人口随迁子女持相关证明材料由法定监护人到教育科审核登记,教育科根据招生计划协调安排在城区初中入学并发放《万盛经开区初中划片(对口)入学通知书》。

  (6)2022年7月21-30 日:处理初中招生遗留问题。

  (三)报到注册。

  2022年9月1日前,各适龄儿童、少年到相应义务教育学校报到注册,没有通知书、没有进入《2022年初中(小学)招收新生花名册》、没有进入新生录取公示名单内而私自到学校报名入学的,教育局不承认其入学资格,不予在该校建籍。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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