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进城务工、经商等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由县教委统筹安排到以下学校报名。
小学由县教委统筹安排到华丰小学、双庆小学、华夏民族小学报名。
中学采取电脑派位的方式确定就读学校。
招生政策:
坚持“两为主”“两纳入”,随迁子女入学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适龄儿童少年与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
2.适龄儿童少年与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居住证明、合法工作证明(市内户籍)和公安部门出具的流动人口居住证明(市外户籍)等有关材料。
3.小学新生须提供预防接种证明,初中新生须提供小学毕业证明。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