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松江区初中小学阶段学校转学
(一)适用对象
1.义务教育阶段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转学:
(1)上海市户籍学生户籍随家长在上海市内跨区迁移至松江区;
(2)松江区户籍学生从外省(或境外)回松江区就读。
2.义务教育阶段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登记,转入松江区有空余学额的学校:
(1)本市在籍学生居住地跨区变更至松江区;
(2)符合本市当年度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条件的非本市学籍学生。
注意:
1、起始年级第一学期及毕业年级第二学期不予转入。学生受处分期间不予转学。
2、学期中途原则上不予转入。
(二)转学安置
统筹安置。
受学校办学规模及班额限制,上海外国语大学松江外国语学校、东华大学附属实验学校、上海经贸大学附属实验学校、上海市三新学校、上海市松江区民乐学校五所学校小学段原则上不安排转入学生。不符合当年度公办学校入学条件的,安置在有空额的政府购买服务民办小学或初中分校。
注:信息来自松江区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