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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江津普通高中贫困生补助政策+补助标准+申请方式

来源: 更新时间:2022-06-28 17:16:41
The Beginning

  免学费

  资助对象:具有重庆市普通高中正式学籍、在校就读的原建档立卡学生、城乡低保家庭学生、城乡非建档立卡困难残疾学生、城乡特困学生、福利机构集中供养及社会散居孤儿。

  资助标准:按学生所在学校应缴学费标准资助。

  资助形式:区财政将学费直补到校,学生免缴学费。

  申请方式:符合条件的学生在每学期开学两周内向所在学校申报,提供有效的贫困证明材料。

  国家助学金

  资助对象:有重庆市普通高中正式学籍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首先是城乡低保户、原建卡贫困户、城乡非建卡贫困户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孤儿(五保户、社会福利机构收养学生)、“三无”人员(无劳动能力、无收入来源、无法定抚养人),其次其他困难学生。

  资助标准:原建卡贫困户学生3000元/生/年;城乡低保、孤儿以及其他特殊困难等学生2000元/生/年。

  资助形式:由农业银行江津支行营业部将助学金统一转拨至受助学生银行卡。

  申请方式:符合条件的学生在每学期开学两周内向所在学校申报,提供有效的贫困证明材料。

  建档立卡等困难学生免教科书

  资助对象:重庆市正式学籍的原建档立卡困难学生、城乡低保对象以及城乡特困人员。

  资助标准:校免收资助对象教科书费

  资助形式:区财政按400元/生/年直补到校。

  申请方式:新增原建卡、城乡低保、特困等困难学生每学期开学后两周内向学校提出申请,并递交相应证明材料。

THE END

TAG:学生  城乡  困难  贫困户  重庆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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