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范围:
一年级新生需年满6周岁,即2015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且符合学校以下招生范围。同时接收招生范围内的其他年级学生转到我校就读。
1、江南水岸公租房配租成功的租户子女
录取类别:
①南岸户籍适龄儿童与其监护人属于同一户口簿,且适龄儿童与其监护人为公租房共同承租人。
②因特殊原因,南岸户籍适龄儿童与其监护人不属于同一户口簿,但适龄儿童与其监护人为公租房共同承租人。
③南岸户籍适龄儿童与其监护人属于同一户口簿,但仅有其监护人为公租房承租人。
④因特殊原因,南岸户籍适龄儿童与其监护人不属于同一户口簿,但其监护人为公租房承租人。
⑤非南岸市内户籍适龄儿童与其监护人属于同一户口簿,且其监护人为公租房共同承租人。
⑥非南岸市内户籍适龄儿童与其监护人不属于同一户口簿,但其监护人为公租房承租人。
⑦市外户籍适龄儿童与其监护人属于同一户口簿,且监护人为公租房共同承租人。
⑧市外户籍适龄儿童与其监护人不属于同一户口簿,但其监护人为公租房承租人。
2、优雅长乐居业主的子女
录取类别:
①适龄儿童与父母户口、房屋产权证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含适龄儿童随父母一方户籍且父母一方拥有房屋产权的情况)。
②适龄儿童为孤儿、户籍随法定监护人,且监护人拥有优雅长乐居房屋产权,并居住于优雅长乐居内。
③适龄儿童户籍从出生之日起就一直跟随父母挂靠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上,户籍所挂靠房产属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且父母一直无产权房,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实际居住于优雅长乐居。
二、办理时间:
江南水岸1、2组团:2021年6月21日
江南水岸3、5组团:2021年6月22日
江南水岸6、7组团:2021年6月23日
优雅长乐居:2021年6月24日
每天办理报名的时间为10:30—17:30。(中午12:00到12:40暂停办理)
此次报名将采取拿号的形式确定报名顺序,以公租房配租合同原件或优雅长乐居房屋产权证明原件为凭证,于规定办理日期的当天8:30——17:00,到校门口门卫室取号,根据取号的顺序进行报名。
三、报名流程:(一)填写学生信息问卷:https://www.wjx.top/vm/QTAAGop.aspx
(二)报名当天到校取号
(三)根据取号顺序到1号楼底楼进行资料审核提交
(四)学校核对学生信息问卷填写情况
(五)领取新生入学通知书或转学通知书
四、资料准备:1、申请就学适龄儿童与监护人的户口簿(原件+复印主页、学生本人页、父亲页、母亲页、有增减页的还需复印增减页,可几张复印在同一张纸上)
注:如果父母亲之一与孩子不在同一个户口的,还需提供另一个户口本和孩子的出生证,并复印另一个户口的主页、父母亲本人页以及出生证。父母一方死亡或者有离异后无法联系等情况的可以将其他亲人作为孩子的第二监护人,在扫码填写问卷时注明,并复印其户口页及主页。
其他年级转学生需提供就读年级的相关证明(如上期学校发的素质报告单等)。
2、江南水岸公租房租户还需提供:
①适龄儿童与监护人申请的江南水岸公租房配租合同(原件+复印第1、2、3、10页)
②监护人与我市用人单位签定的合法务工证明(含工商营业执照、就业劳动合同、摊位或门面租赁合同等)和相关社会保险缴纳费记录。
③监护人(从事家政服务、自谋职业等未列入社会保险范围的)提供由现居住地所属街道(社区)开具的从业证明。
3、优雅长乐居业主还需提供:
(1)适龄儿童监护人的房屋产权有效证件(原件+复印件)。
(2)适龄儿童如因监护人无自购房,自出生日起户籍一直挂靠祖父母(外祖父母)房产处,并与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在优雅长乐居常住的,须提交适龄儿童监护人(父母双方)无房证明;因父母离异而只能出具抚养一方的单亲无房证明的,还须出示父母离婚证和子女抚养的证明。
注:无房证明的提供有两种方式,二者选其一即可。
①纸质证明材料。由南岸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
②电子证明材料。利用“重庆市政府”APP,点击“渝快办”,在“户政服务”中查找“不动产”板块,点击“个人不动产信息查询"实名认证后查询。
③特别说明:若家长选择用电子证明材料提供无房证明的,父母均需要到校展示查询的操作过程。电子证明材料建议先在家下载APP,熟悉验证查询过程,以便更快速地完成报名。
4、一年级新生入学时还需提供预防接种证明,转学生还需提供原学校学籍证明。(正式上学时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