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国务院居住证暂行条例》《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消除大班额专项规划有关工作的通知》《重庆市义务教育条例》《重庆市居住证实施办法》《重庆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沙坪坝区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意见》,现将非沙坪坝区户籍适龄儿童2021年小学一年级入学学位申请的相关工作通告如下:
一、申请人
2021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未入学的非沙坪坝区户籍适龄儿童。
二、申请时间
2020年12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三、申请方式
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通过电脑登陆“沙坪坝区小学生报名查询系统”http://xxzsbm.cqedu.net,提交申报材料,进行学位申请。
四、需准备的相关资料
1.非沙坪坝区户籍适龄儿童与其法定监护人的同一户口簿;
2.非沙坪坝区户籍适龄儿童父亲或母亲的户口页;
3.沙坪坝区公安部门签发的非沙坪坝区户籍适龄儿童或其法定监护人的2020年审核有效《居住证》或2020年出具的《暂住登记凭证》;
4.非沙坪坝区户籍适龄儿童的《出生证明》(适龄儿童所属户口簿无“全户人口增减页”或适龄儿童与其父母三人不在同一户口簿的家庭需提供);
5.非沙坪坝区户籍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其中一方在沙坪坝区缴纳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证明或在沙坪坝区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有即提供);
6.非沙坪坝区户籍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2018-2020年在沙坪坝区的纳税证明(有即提供)。
五、申请流程
1.登陆“沙坪坝区小学生报名查询系统”,观看《非沙坪坝区户籍适龄儿童小学一年级入学学位网上申请操作流程》视频演示;
2.非沙坪坝区户籍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在2020年12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网上申请2021年沙坪坝区公办小学一年级入学学位;
3.非沙坪坝区户籍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在网上申请学位的五个工作日后,可登录查询学位申请的审核结果(用户名为适龄儿童身份证号码,初始密码为其身份证号码最后六位数);
4.学位申请未能通过的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于2021年1月5日前均可登录系统,修改完善信息,等待重新审核。
六、温馨提醒(敬请认真阅读!)
1.已申请学位并审核通过的非沙坪坝区户籍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务必于2021年5月关注《沙坪坝区2021年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安排的通告》,并按时上传其它关键信息(如:其法定监护人所购合法房产证明等),填报对应学校和志愿学校。区教委将根据“购房优先、积分排序、额满为止”的原则统筹安排入学。
2.已申请学位并审核通过的非沙坪坝区户籍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如未在2021年招生工作启动后的规定时间内填报对应学校和志愿学校,该适龄儿童无法进行学位安排,将不能取得2021年在沙坪坝区公办小学的入学学位。
3.截止2020年12月31日,尚未在该系统中申请2021年小学入学学位的非沙坪坝区户籍适龄儿童,因无法预备学位,将不能取得2021年在沙坪坝区公办小学的入学资格。
4.截止2021年1月10日,仍未通过审核的非沙坪坝区户籍适龄儿童,将不能取得2021年在沙坪坝区公办小学的入学资格。
5.预计2021年三峡广场及周边区域、联芳区域、杨公桥烈士墓区域、天星桥梨树湾及融汇温泉城区域、凤天路沿线及新桥区域、陈家桥丰文及土主区域等入学学位紧张。
6.非沙坪坝区户籍适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在申报学位时提供的相关资料必须客观真实、合法有效。若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按相关规定取消在沙坪坝区入学的资格。
7.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全国联网,已经取得小学一年级及以上全国学籍的学生不得重复申请小学一年级学位。如果家长隐瞒事实重新申请学位并被学校录取,经核实后取消其学位。
8.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小学招生入学政策咨询电话:86055500、86055501、86055502、86055503。
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2020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