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秋期申请转入璧泉街道、璧城街道辖区中小学就读,按如下程序和要求办理。
一、办理材料
1、城区户籍、父母在城区购房入住的适龄儿童、少年申请转学,由区教委统筹安排在城区学校就读。
所需材料:学籍卡、户口本、出生医学证明、房产有效证件,所有材料查验原件收取复印件。
2、2020年直接参与新冠肺炎疫情医疗救治的一线医务工作人员(按照市、区卫生健康委审定并公布的名单)、支援湖北医疗队人员(含驻渝部队医务人员)、现役军人、烈士、公安英模、一至四级因公伤残军人、一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援藏干部、政府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华侨、港澳台同胞、在璧工作的外籍专家子女子女申请转学,由区教委统筹安排在城区学校就读。
所需材料:学籍卡、户口本、出生医学证明、房产有效证件及相关部门的证明材料,所有材料查验原件收取复印件。
3、城市建设中征地拆迁户子女、配住公共租赁住房人员子女申请转学,由区教委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学校就读。
所需材料:学籍卡、户口本、出生医学证明、居住证明、征地拆迁协议(征地拆迁户提供),所有材料查验原件收取复印件。
4、进城务工(经商)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申请转学,由区教委统筹安排到指定学校就读。
所需材料:学籍卡、户口本、租房协议、用工合同(或营业执照),所有材料查验原件收取复印件。
在申请转学中遇到的其他特殊情况,由区教委依据国家和本市有关法规政策妥善解决。
二、登记地点及时间
有转学意向的学生家长携带转学所需材料到就近的璧城教管中心或璧泉教管中心登记。登记时间为7月10 ~ 20日。
三、其它情况说明
特别提醒
凡申请转学必须据实填写转学申请表及承诺书,如实提交申报材料,拒绝虚假信息、伪造材料。凡房产证明材料只有购房合同或房产证复印件,必须提供备案登记证原件或房产查询证明(凭房产持有人身份证到房屋管理局柜员机自行打印)。
区外转入申请就读初中一年级的学生需要提交小学毕业证明。市外五四学制的小学毕业生只能申请就读小学六年级。
城区学校:正则中学、璧泉初中、实验小学、金剑小学、文风小学、御湖小学、凤凰小学、璧泉小学、城北小学、北街小学、东关小学。
指定就读学校:狮子小学、蒲元小学、大鹏小学、河边小学、蒲元初中、河边初中。
教管中心联系方式
璧城教管中心通讯地址:璧城街道东林大道35号(北街小学内)
联系电话:02364313005、02364313006
璧泉教管中心通讯地址:璧泉街道金剑路468号(金剑小学内)
联系电话:02341662891
监督电话
璧山区教委监督电话:85284528、85284513、85284511
本流程最终解释权归重庆市璧山区教育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