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重庆丰都幼升小报名材料
凡申请就读城区学校的家庭子女,于5月25日前准备好户口簿、房产证(正式购房合同)等与申请入学类别相符的相关验证资料。
1.公租房、廉租房家庭子女:提供户口簿(户籍在丰都县)、城区无房证明、父母(监护人)在入学当年6月20日前签订有租房合同、租金发票(有效期)。
2.城市建设棚户区改造搬迁及征地拆迁户子女:提供居住地招生范围内的户籍证明(县规资局出具房屋产权办理证明)、拆迁(征地)协议。
3.城区小学毕业生:需提供小学毕业证明,到初中对口学校实施登记注册入学。
4.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父母(监护人)需提供居住6个月及以上的《暂住证》或合法居住证明、合法稳定的就业证明(营业执照),经申请学校初审或现场审核不符合相关入学条件的,由县教委统筹安排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入学。
5.特殊群体家庭子女:烈士子女可由监护人或法定监护人根据其具体情况,自主申请就读学校。现役军人、公安英模、一至四级因公伤残军人、一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援藏干部、政府引进的特殊专业人才(含重庆英才服务A、B卡人员)、华侨、港澳同胞、在丰工作的外籍专家,其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县教委根据实际居住地,按照相关规定安排入学。对台湾同胞子女,按照一视同仁、适当照顾的原则,与居住地居民子女享受同等入学政策。
6.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学生,在招生范围内公办学校随班就读;有严重生理缺陷,但能适应学校学习及生活的残疾学生,由属地政府(办事处)结合实际情况可安排到名山街道中心校培智班、社坛镇中心校培智班、龙河镇中心校培智班、县实验小学培智班及特殊学校就读;无法到校接受义务教育的重度残疾适龄儿童、少年,由公办学校按照“一人一案”实施送教上门(纳入学籍管理);个别特别严重的残疾儿童少年,依法办理缓、免学手续。
7.招商引资企业高层次管理及技术人才子女:由县经信委(县招商投促局)、县人力社保局按照《丰都县招商引资企业高管人员子女入学暂行办法》,严格审签意见后,送县教委统筹安排入学。
8.丰都幸福小学:以《丰都幸福小学2022年秋季招生方案》为准,符合“三对口”政策的家庭户子女,实行“摇号入学”。